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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评价不谋利才能不走样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5月20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南都报道,近日已有多地叫停委托给第三方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项目。5月18日国家发改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金贤东也就营商环境排名评价明确表示:将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严格禁止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之机,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参会费、培训费,严格禁止以提升名次、颁发奖项为名,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好处费”“赞助费”。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怎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借鉴国际经验,构建富有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因为评价会产生激励作用,而由第三方进行评价通常认为更容易保持中立和客观。

但是最近多地为什么会对一些委托给第三方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项目叫停?原因很简单,随着各地对营商环境的重视,相关评价活动也越来越多,而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不少乱象。

金贤东所提到的需要严格禁止的几种,如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参会费、培训费、好处费、赞助费等,就是乱象中最突出的表现。今年两会上,也有政协委员表示,要对民间营商环境评价过乱过多以及借营商环境建设搞隐形营销等现象高度警惕。

种种乱象,一言以蔽之,就是把营商环境评价当做了一门生意。由于各种评价榜单层出不穷,致使地方政府疲于应付。新闻发布会上,就有记者提问称,不少城市反映,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一年内能收到七八种截然不同的评价结果,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更重要的是,如果营商环境评价成为可以买卖的生意,那么评价还有什么真实性可言,这样的评价又有多少价值?

2019年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要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且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评价成为生意,严重违背了开展评价的初衷。

危害如此之大,清查乃至叫停是当下必须之举,随后也仍然不能放松。一方面,要发动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使打着评价旗号的生意无法忽悠;另一方面,要强化源头管理。有些活动只是学术探讨,那么就应该严格规范其表述,避免不当炒作和误导市场。

叫停某些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项目并不是对营商环境评价踩刹车,恰恰相反,要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评促优、以评促改的作用只会越来越重要。根本在于需要完善营商环境评价的机制。

在这次发布会上,发言人表示,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以深化改革为导向,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未来营商环境评价的模式或将以此为主导。

第三方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还有没有存在的意义?发言人强调:“下一步,将规范各类营商环境评价,促进评价回归本源。”显然,第三方评价仍然有其价值,需要的只是“规范”。

用什么来保证营商环境评价不走样?除了评价者在营商环境评价过程中需要确保独立性和专业性之外,公益性在当下更有强化的必要。“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如果能够坚持这样的标准,满眼只有生意的评价者就自然失去了动力,那些真正对促进营商环境优化高度热忱的评价者,也自然更能心无旁鹜。“促进评价回归本源”,这应该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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