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刷脸取款”与其他场景下的人脸识别,面临同样的伦理问题,一是知情同意,二是要有替代方案。便利市民的新技术不是不能使用,而是必须获得真实的知情同意,包括要给大家足够的预警,解释清楚人脸信息将会被应用的场景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锐
据央视财经报道,自4月1日起,广州市内的大型银行网点,基本可以实现ATM“刷脸取款”。随着“刷脸取款”逐渐普及,银行卡是否将被彻底取代?
有研究人员表示,根据现有规定,人脸识别只能作为身份认定的辅助因子,使用人脸识别无可厚非,但知情同意和提供可替代方案是不能违背的伦理问题。此外因为移动支付的冲击,以及ATM“刷脸取款”成本大、效益低的原因,各大行并未有强大的动力来推进。目前银行应以主动合规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和实践,以多种方式提供认证、取现等各种服务,才符合群众需求。
“刷脸取现”靠谱吗?
刷脸只是一步,还需输密码等信息
近日据媒体报道,“刷脸取款”已在全国多座城市的银行营业点落地。在具有刷脸功能的ATM机前,用户无需插入银行卡,通过人脸识别后,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提款密码等信息,即可进行存钱、取钱的交易。
虽然大家已经习惯了“刷脸”,但不少人仍担心“刷脸取款”的隐私安全问题。北京市网络法学会副秘书长车宁认为大可不必。根据监管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金融机构都有非常严格和详尽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金融机构也没有动机去泄露用户个人隐私,外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大家对此有顾虑是好事,说明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增强了,但是也不需要恐慌。策略上来说,主流的金融机构都能很好地保障市民隐私。”车宁说。
有银行管理人士透露,银行要根据监管规定,留存用户的身份复印件,银行登记人脸符合监管规定,用户隐私信息更是以最高等级保护进行存储。
据南都记者了解,“刷脸”所起到的作用是代替实体银行卡,用户取钱仍需输入身份证或电话号码,以及密码等信息。也就是说,在身份识别上,“刷脸取款”并非仅有单一认证因子。
在一些情况下,“刷脸”还能起到防护作用。2017年12月,深圳一建行就因人脸识别认证功能,识破了一起冒用他人遗失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办理挂失的案件,帮事主避免了三万元的损失。
但ATM安装人脸识别,能否完全起到防诈骗的作用?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网安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何延哲告诉南都记者,如果在手机银行上多加一层刷脸认证,犯罪分子就算拿到受害人的所有其他认证信息,也无法通过刷脸认证,对防诈骗有积极意义。但在ATM上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的防诈骗作用并不大,因为大多骗案都是受害人自己在ATM上转账。
有银行管理人士指出,机器对人脸识别的准确率高过人工,如果将机器识别作为人工识别的辅助,在办理挂失、办卡等业务时,确实能提高安全性。风控数据亦显示,手机银行APP的刷脸认证功能,能有效防电诈,一年可以帮大众避免上亿元的损失。
ATM“刷脸取现”为何未普及?
成本高效益低,银行缺乏推广动力
事实上,ATM“刷脸取款”并非新政策,招行从2015年就开始搞试点,2016年时,全国已有八百多台刷脸取款机。农行亦于2017年9月在济南试运营“刷脸取款”,2017年年底已在贵州实现覆盖。建行亦是“刷脸取款”的先行者,2018年4月,建行就公布实现刷脸创新全渠道应用,单笔500元以下的小额取款无需插卡、验证密码,只需输入手机号就能刷脸取钱。
为何ATM“刷脸”迟迟都没有普及?有银行管理人士认为,从成本和效益的角度看,ATM“刷脸取款”并没有太大意义。首先是成本较高,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ATM需要重装摄像设备;二是效益低。ATM取款不需手续费,每日取现有定额,银行在该业务上没有利润。而且不带银行卡,却还要去银行取现的场景确实很少,因此也没有太大的社会效益,银行也没有太大的市场动力来推广“刷脸取款”。
车宁告诉南都记者:“现在已经不是只要推出新技术就会获得掌声的时代了。”“刷脸取款”不会成为一种现象级的应用,但是也不会趋于平淡。ATM“刷脸取款”刚出现时,确实势头强劲,甚至有替代银行卡取款的趋势。
车宁说,移动支付的普及,也让ATM“刷脸取款”处于尴尬境地,毕竟现在除了一些特定习惯的人士和老年人,小额、高频的支付不再依托于现金,而是移动支付,ATM的使用频率下降。但ATM并不会消失,随着大众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增强,对使用现金的需求不会一直下行,而是会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基点。银保监会亦强调,智能设备推广使用,不等同于存折、银行卡退出市场。
“刷脸取款”如何完善?
需重视知情同意和提供替代方案
26岁的张女士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自己习惯用刷脸进行小额支付,平常没有带银行卡的习惯,可以在ATM上“刷脸取款”很方便,愿意使用,但如果ATM要强行收集人脸信息,则会感到反感。
“应用人脸识别,要以服务用户为基本目的。技术应用自身不是目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锐表示,ATM“刷脸取款”与其他场景下的人脸识别,面临同样的伦理问题,一是知情同意,二是要有替代方案。他强调,便利市民的新技术不是不能使用,而是必须获得真实的知情同意,包括要给大家足够的预警,解释清楚人脸信息将会被应用的场景等。
“两个弹窗,一个手机验证码,是否就是真的知情同意呢?并非如此。”郭锐又举例说,比如一些APP,用户必须要同意信息收集,才能获得某些服务,这亦未必算真实的同意。
去年年末,湖北省广水市一位94岁婆婆为激活社保卡,被家人抬到家附近的银行做人脸识别认证,虽然银行已经道歉,并解释可以上门服务或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但该视频引起网民思考。
郭锐说,提供替代方案的意思即令不愿为自己的人脸信息提供授权的用户,在不需付出很大代价的情况下,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也不能因为用户不愿进行人脸识别,就使其账户的安全程度降低。以现有规定来看,银行若不为人脸识别提供替代方案,而强制使用人脸识别认证,就一定是不合规的。
51岁的王女士不反对“刷脸取现”,但她经常拿着家人的卡在ATM取钱,如果一定要人脸识别才能取到,可能会带来很大的不便。
对此车宁解释道,如果每次取现都必须进行人脸认证,则可能会影响正常的代理人提款。如果一个人通过正常手段持有他人的银行卡,知道该人手机号和提款密码等,虽然不是本人,但会被视为该人的代理人。若每次取现都必须经过人脸认证,则代理人取款的问题将无法解决。因此,多种认证方式并行才符合民众的要求。
采写:实习生 郭天琪 南都记者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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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应以合规方式进行市场竞争
据悉,各大行亦保留了ATM“刷脸取现”的替代方案,而且并非只刷脸就可以取现,亦要提供提款密码等信息,“刷脸取款”功能可以通过柜面和手机银行开通和关闭。而且一般的“刷脸取款”业务均限额较小,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用户亦可根据需求更改限额。
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大众亦有各种各样的顾虑,那现在是否是推广ATM“刷脸取现”的好时机呢?郭锐认为,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商业应用,企业使用创新技术无可厚非,在尚未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立法时,各机构需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主动合规的方式进行市场竞争和企业实践,这样也可以为立法者和司法人员提供思路和明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