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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赋予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3月29日        版次:GA04    作者:综合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支持珠海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努力把珠海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建设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试验平台、开拓者、实干家;支持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更好发挥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试验平台作用;支持湛江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意见还分别对三市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作出明确要求。

  ●战略定位

>区域重要门户枢纽

>新发展格局重要节点城市

>创新发展先行区

>生态文明新典范

>民生幸福样板城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自主创新能力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全省新的重要增长极作用凸显,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在全国前列,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型智慧型宜居城市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城市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澳珠极点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建成民生幸福样板城市、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意见》要点

践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使命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支持珠海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根据授权对省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赋予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优先部署省级重大改革试点,支持珠海在已取得使用权的无居民海岛上探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委托珠海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审批。鼓励珠海探索优化行政区划管理。

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支持珠海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合理划定工业用地红线。

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支持珠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珠港澳跨境电子商务枢纽基地。支持珠海建设区域消费中心。

推动形成珠澳全方位合作新局面

全力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珠海创新粤澳合作开发横琴模式,建立共商共建共管的体制机制。推动建设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

深化珠海与澳门合作。有序推进澳珠联通工程,争取国家支持珠海规划建设城际市域(郊)铁路。

提升澳珠极点辐射带动能力。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研究推进珠海、中山接壤片区协同发展。规划建设深珠合作示范区。

打造科技创新新高地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支持珠海研究赋予科研人员人财物更大的自主支配权,探索在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管理等方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珠海加快建成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集聚区。优化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对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可以不受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工资总额限制,对引进战略科学家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可以“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巩固智能家电产业领先地位,鼓励工业机器人、高端打印设备、深水海洋装备等装备制造产业创新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支持珠海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在珠海集聚发展。

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支持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支持发展海岛观光、海上运动等多元化海洋旅游项目。

打造珠西综合交通新枢纽

建设珠西轨道交通中心。规划建设珠海至肇庆高铁、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深入研究论证深珠城际铁路(伶仃洋通道)。规划建设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铁路。谋划深珠城际铁路延伸至阳江,构建珠江口西岸沿海铁路通道。

织密内联外拓的高快速路网。强化珠江口西岸交通一体化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快建成黄茅海跨海通道。

打造区域航空航运枢纽。增强珠海机场、珠海港功能,高质量建设区域性枢纽机场,支持修编珠海机场总体规划,推动将珠海机场第二跑道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项目。

建设宜居幸福新都市

规划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支持珠海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样板。

建设高水平区域教育医疗中心。支持按规定引进港澳及国外高水平大学到珠海办学,将横琴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的先行地。探索建立珠澳医疗转诊制度。

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到2035年,实现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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