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

修法让用户选择是否浏览弹窗广告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3月03日        版次:GA08    作者:宋承翰

  人物 名片

周世虹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南都讯 记者宋承翰 吴斌 “好多弹窗广告关闭按钮太小了,点错了就直接开始下载。”在微博搜索,很容易找到吐槽弹窗广告的内容。针对弹窗广告诸多乱象,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拟提交提案《尽快修改广告法44条,彻底根治弹窗广告》。

周世虹表示,现行法律规定中,为弹窗广告发布者赋予了发布弹窗广告的权利,在形式上保证了或者给予了网络用户的选择权。但实质上是给用户设置了义务,即必须手动关闭,否则就必须予以接受或者默认。“这一规定客观上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导致用户无法绕开,无力规避,被迫接受。”

“弹窗广告已经成了网络世界的牛皮癣,”周世虹说,只要你打开网页,弹窗广告就会接连不断地跳出来,并且难以关闭;有的点击关闭标志后仍然反复弹出,有的关闭标志十分隐蔽很难找到,有的设置虚假关闭按钮,诱导用户点击广告,一不小心就会跳转页面,形成霸屏;还有的根本就不设置关闭标志。

去年12月,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显示,58%的APP含有广告,但69.7%的广告没有“关闭键”。周世虹也表示,部分弹窗广告发布者、经营者使用非法手段搜索并分析网络用户的上网行为数据,量身定制弹窗广告,实行精准定位、精准推送,运用技术手段强迫用户接收或者点击弹窗,不仅扰民,而且还涉嫌盗用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

周世虹建议,立即修改广告法第44条,理顺广大网络用户和网络广告发布者、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关系,改变广告发布和用户关闭的逻辑关系。他认为,可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在规定或指定页面发布、发送,并设置开启按钮,由用户主动点击开启按钮浏览广告,让广大用户自主选择是否点击浏览广告。

手机看报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