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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让民众有了捍卫自身权利的“智库”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3月01日        版次:GA02    作者:孙鸿亮

  来论

近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正式开通。该数据库对公众开放,可通过网页和微信小程序访问,目前已收录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275件,法律解释25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47件,行政法规609件……数据库仅上线一天访问量便超过了600万。

在现代社会,民众见惯了公布的法律法规,以为向来如此,其实不然,早期法律并不向老百姓公布。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活动。自清末以来,我国开始全面继受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律体系,在法律移植与继受的过程中,继承并发扬了自己的成文法传统。

自1950年5月1日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到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再到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过,一路走来,硕果累累。

这样一个以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量庞大而内容丰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法律规范处在不断修订、完善之中。

面对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法律专业工作者检索起法律法规来,尚且不是那么容易。须知,法律法规不仅仅是法院裁判具体案件时的裁判依据,同时也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的行为指引,如何让老百姓能够方便、快捷地检索到准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长期以来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这次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开通,全面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即使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也能够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迅速检索到自己需要的法律法规,且可“一键下载”,这对于民众权利意识的培养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借助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民可以免费、便捷地检索并阅读相关法律法规,轻松知晓依法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当权利受到其他自然人、法人乃至国家机关侵害时,可以通过哪些合法程序使自己的权利得到救济。

司法实践中曾经出现很多原告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范提起诉讼的情形,然而宪法规范并不能直接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依据。宪法作为根本大法,一方面其确立了我国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对国家权力的配置进行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详细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对国家公权力进行限制,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的主要作用在于统帅各部门法,其彰显之基本精神要通过各部门法的具体规定得以落实,故法院只能援引各部门法的具体规定作为判决书主文部分的裁判依据,而不能直接援引宪法作为裁判依据,但可在裁判文书中援引宪法进行说理。

这一现象反映了民众宪法观念的增强,但对自己享有具体权利的类型和性质则认识模糊,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开通会逐渐引导民众关心自己享有的合法权利,在这一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权利意识与法感情。

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就是老百姓捍卫自己权利的“智库”。民众在捍卫自身合法权利的同时,也是在捍卫整个国家的法律秩序,当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为捍卫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是每个人的义务,而这恰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孙鸿亮(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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