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通讯员供图
南都讯 见习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甘芳 阳树新 做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农民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历年来的工作重点。
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2020年,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3264件,挽回经济损失26571.5万元。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0604件、助农民工讨薪8822.71万元。
在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广州市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开通维权“绿色通道”
在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中,广州市多措并举。
从2019年开始,每年的年终岁尾,广州市司法局都会部署开展农民工“治欠讨薪”专项行动,同时引导农民工通过“百度地图”搜索“法律援助机构”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打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工作联动机制上,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广州市司法局与广州中院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诉调衔接工作。
同时,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与全国60多个城市建立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解决农民工跨地域维权案件调查取证难、信息查询难等问题,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与本地融资担保公司合作,为追索劳动报酬等为农民工提供免费诉讼保全担保服务,有效保障农民工受援人打赢官司能拿得到钱。
此外,为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方便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广州市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开通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有法律咨询需求的农民工还可以使用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拨打法律援助机构电话进行咨询,通过“广东法律服务网”、“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等平台申请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制度。
目前,广州市现有法律援助机构12家、工作站370余个、联络点覆盖全市城乡,所有工作站点均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初审。
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
南都记者获悉,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根据《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援助范围,将广州市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调整为低于广州市上一年度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的标准,降低非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类案件的法律援助门槛。
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在法律援助质量上的监管,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组建了劳动争议、农民工纠纷类案件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咨询团队和资源库,安排精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赔偿等劳动争议专业知识的律师为农民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还成立法律援助复杂疑难事项审议委员会,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完善内部监管、专家同行评估流程,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案例1
合同到期不续签引纠纷
法律援助为19人讨回经济补偿共18万元
潘某等19名劳动者是广州某信息公司员工,从事用人单位承包的第三方客服工作。2019年8月底用人单位与第三方客服合同期满,潘某等人劳动合同也到期。劳动合同期满前后,用人单位组织多场新项目宣讲。潘某等人认为,新项目的平均工资、过节费、餐补均降低,不同意续签,产生纠纷。
2019年9月26日,潘某等人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同日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启动群体性案件快速受理审批机制,于当天即指派办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经验丰富的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玉芳承办此案。
在劳动仲裁阶段,广州市劳动仲裁委驳回潘某等人的仲裁请求。潘某等人不服提起诉讼,并于2019年11月4日向白云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白云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刘玉芳承办一审阶段法援。用人单位在第一次开庭后提交了21名续签员工的工资情况和项目情况。
刘玉芳经比对、搜索发现,该21名员工仅有5人是原项目人员,其中4名员工续签后工资降低。法庭询问双方的调解意见,用人单位表示不同意调解。
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没有书面承诺维持原条件续签劳动合同而是通知劳动者离职,认定劳动者对续签合同降低待遇的忧虑具有合理性,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潘某等19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367020元。
广州某信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潘某等19名劳动者再次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继续指派刘玉芳承办。刘玉芳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当面调解,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在庭上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按一审判决书金额的五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0年8月12日,用人单位向潘某等19名劳动者一次性支付183510元。
案例2
男子上班突发疾病死亡
公司拒绝赔偿,法律援助帮找证据,法院确认劳动关系
2020年11月18日上午,刘芳律师收到一份快递,打开后发现是一面锦旗,写着“厚德重法 专业敬业”。
事情追溯到2019年9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给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芳指派了一个劳动争议纠纷法律援助案件。案件申请人谢某的丈夫徐某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确认劳动关系,也不予工伤赔偿。
刘芳积极与谢某沟通联系,搜集证明其丈夫是员工身份的证据,在细微处寻找案件的突破点,专业认真的态度逐渐地化解了谢某内心的顾虑,配合整理丈夫生前与老板、工友聊天的录音资料、工资银行流水等23份共300多页证据材料。
在仲裁庭审时,公司方否认与徐某间存在劳动关系,主张属于合伙关系。
判决
仲裁裁决最终支持了律师刘芳的代理意见,确认了徐某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起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阶段经历了两次长达5小时的庭审、补充了两次证据,认定了公司与徐某之前存在劳动关系。
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回访时,谢某表示,非常感谢白云区法律援助处,感谢刘芳律师,赠送锦旗代表了她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