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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新旧规范交替 泰康人寿推出重大疾病择优理赔方案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1月04日        版次:GA05    作者:

专题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自2021年2月1日起,所有产品都要求符合新版重疾定义。为切实保护客户权益,泰康人寿推出重大疾病择优理赔方案。

泰康人寿针对采用2007版重疾定义销售的老产品,选取2007版/2020版重疾定义中的疾病最优定义,作为客户赔付依据。

泰康人寿表示,2020年11月5日起,针对采用2007版重疾定义销售的老产品,可以择优选择2007版/2020版重疾定义中相应的疾病定义作为客户赔付依据。除该疾病定义择优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保持不变。

以《泰康乐惠健康(2020)重大疾病保险》为例:如客户因冠状动脉搭桥术申请理赔,采用的是微创“切开心包”的手术,按照2007版定义,因不满足“开胸”的条件不能理赔。而根据2020版重疾定义,切开心包即符合重大疾病定义。泰康人寿根据重大疾病择优理赔方案,依据2020版重疾定义,赔付100%基本保额。如客户因Ⅰ期甲状腺癌申请理赔,按照新重疾定义规范,Ⅰ期甲状腺癌不符合重疾定义,仅符合轻症定义,赔付30%基本保额。而根据择优理赔方案,泰康人寿将依据2007版定义,赔付100%基本保额。

本次方案涉及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25个病种,有助于扩大客户的保障范围,提升客户的理赔体验,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本规则适用于泰康人寿2007版重疾定义的产品,包括泰康乐惠健康(2020)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全能保2017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全能宝贝A款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全心全意A款重大疾病保险、泰康健康多倍保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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