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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气”法官受追捧,司法较真本就该“吾道不孤”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1月02日        版次:GA02    作者:综合

  短评

“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如实陈述,不能遮遮掩掩,更不能歪曲客观事实……”日前,《半月谈》杂志报道内蒙古赤峰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孙艳红的事迹,称其为“传说中腰杆很硬的法官”,前述所引即是其在与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座谈时的发言,虽不是法庭表态,公众难免不据此推想某些庭审场景。

“硬气”不是法言法语,更倾向于是一种相对而言的态度,具体到司法审判场景尤其是行政诉讼语境,得到央媒聚焦的“硬气”法官,可能主要指的是在“民告官”诉讼中,面对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所表现出的一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在新闻传播的一般规律中,从“硬气”的法官受追捧还应当看到,为数不少的“民告官”诉讼中司法裁量人员的态度,可能还处于不那么硬气的状态。

严格意义上说,秉持专业、中立的司法裁量,诉讼参与各方的态度都应当受到基本的平等对待。“民告官”诉讼里的“硬气”,首先不该是特定针对某一方诉讼参与人的态度,也不可能是超出法律程序要求的过分严格。不难看到,此番赤峰中院法官所表现出的“硬气”,只不过是坚持要求官员出庭应诉,要求官员“如实陈述,不能遮遮掩掩,更不能歪曲客观事实”,在具体对个案进行判断时秉持证据与事实,依法做出公正裁量。

可以说,基于“民告官”诉讼长期以来的真实处境,赤峰法官此番所谓“硬气”,正是司法裁量对诉讼双方的“一碗水端平”,也是具体司法在程序、原则问题上摒弃对行政机关的某种偏袒,回归专业属性的应有表现。

答应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眼看就要开庭了,要么“声称临时出差、无法到庭”,要么“来了现场,一看旁听群众很多,扭头就走”,《半月谈》所引述的“民告官”场景应当说极具代表性,认为站到被告席(更遑论被判败诉)丢人的想法,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中不在少数。

想尽办法不出庭,以纯粹完成任务的心态应付出庭,以及“出庭不出声”的各种官员的消极出庭情况,就需要“硬气”法官挺身而出“怼”回去。不仅如此,还要有充分的制度保障,让对程序较真的法官不仅硬气,而且有底气,没有后顾之忧。

当然,在“民告官”诉讼中法官所表现出的“硬气”,并不意味着对某种旧有司法状态的矫枉过正,而必须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秉公判断个案,以“信奉的唯有法律”的精神做出公正裁量,不刻意追求行政机关的败诉判决,也不忌惮给出明确的司法态度。另一方面,法官对被诉行政机关的“硬气”,不仅要体现在审前与庭上,更要能反映在具体的判决文书里:明确的是非判断,专业的定分止争,才是司法“硬气”让社会服气的基础。

“民告官”诉讼中法官对程序的较真被赞“硬气”,在更广泛的司法诉讼类型中,包括律师、法官在内的诸多司法职守,都迫切需要对法律程序与原则锱铢必较的态度,以合力促成实质化庭审在法治中国的真正落地扎根,也会让“硬气”的法官自觉“吾道不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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