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10年前,有媒体曾以《房奴博士一年卖8篇SCI论文》为题,报道一名在上海工作的博士生网上售卖论文。如今,当年30岁的“房奴博士”已变身为40岁的论文写手,不变的是他在网上开设的“SCI论文小铺”仍在营业。此外,广告中他还特意突出“十年老店”的标签,面对媒体报道和外界质疑,竟大言不惭公开宣称,“卖论文是不触犯法律的,甚至是受法律保护的”。
网上买卖论文并非现在才有。一般而言,买卖双方多是私下交易,而一个博士开网店叫卖论文10年,着实让人咋舌,更是斯文扫地。
论文交易早已盛行成为灰色产业。曾有专题研究披露,2009年全国论文规模达10亿元。用反剽窃软件查询,2007年的样本数据中,72%的文章是全文抄袭,24%的论文为部分抄袭。这些年,国家相关部门一直严打论文造假等学术不端现象,但是10年过去了,SCI论文小铺依然生意兴隆,让人不免感叹,论文买卖为何成为打不死的小强!
有需求就有市场,那么这些售卖的论文都去哪里了?根据报道,记者发现,“SCI论文小铺”至今已卖出100多篇SCI稿件,发表于国内外学术期刊,购买者基本是高校师生,店主因此牟利数百万元。实际也不难想象,SCI论文流向无外乎两大方面:研究生毕业和职称评定,高校自然是SCI论文需求大户。拿买卖获得的SCI论文,作为科研学术依据,已经涉嫌学术不端。那么公众更想知道,这些买家又都是谁?真要查,买主很容易查出来,关键是谁来查的问题。
现在论文抄袭和学术造假被曝光,绝大多数都是原文作者站出来公开举报,再由抄袭者所在单位出面,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换句话说,学术抄袭和造假,只要原作者不说,基本就没事。论文原作者为了赚钱叫卖论文后,自然不会再去举报。这就难怪“论文写手”敢叫嚣,且毫无顾忌大肆宣传。
更大的疑问是,买卖论文真的不违法吗?虽然买卖自己所写论文,从《著作权法》等确实无法找到违法条款,但并不意味着论文可以当生意来做。其实,对于买卖论文,相关部门一直保持打击态势。教育部多次表态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2013年起实施的教育部《学位论文造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属于论文造假,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从民法角度结合社会正常认知来看,论文不能作为买卖或委托等合同的标的物。
可见论文买卖涉嫌违法。只不过,教育部的规定比较笼统,并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来查处。这大概是报道中,“房奴博士”变身论文写手且10年不倒的根本原因。正是监管上的真空,给了论文写手“生意兴隆”的空间。
网上论文买卖已衍生为庞大的产业链。因此,打击论文买卖,必须首先从监管发力。特别是需要从立法上进一步明确,由哪个部门牵头查处。此外,需多管齐下强化日常治理,包括网络平台、论文买家和流向、论文刊发平台等,各个层面都要严查。 敬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