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综合新华社消息 记者15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提出10个“不得”的底线要求,并要求各地各高校组织“唯论文”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评价指标单一、评价使用功利、高额奖励论文、抄袭代写论文、非法买卖论文、学风建设虚化、学术权力异化等突出问题。
明确“十不得”
意见明确: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防止“以刊评文”“以刊代评”“以人评文”。
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
不得为追求国际发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简单挂钩,防止高额奖励论文。
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
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
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
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
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
坚决破除“四唯”
针对如何在科研领域坚决破除包括“唯论文”在内的“四唯”顽瘴痼疾,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
“要依靠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把巨大创新潜能有效释放出来,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习近平总书记9月11日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彰显出我国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的坚定决心。
12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家科技领导小组会议上要求,完善成果评价制度,破解简单靠论文评价人才的问题。
多部门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教育部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已经接连出台意见和准则,严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
教育部9月22日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杜绝学位“注水”。
“严把入口关、严把过程关、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坚决确保学位授予的“含金量”。
记者11月11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从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明确了“十不得”要求,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其中包括: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
科技部则于9月16日发布《关于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的通报》。通报介绍了“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张睿购买论文问题、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于韬购买论文问题、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张坚购买论文问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蔡丽生购买论文问题、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王贞购买论文问题、山东大学王秀丽购买论文问题、南京理工大学陆伟购买论文问题、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孙明飞违反论文署名规范问题、北京华油冠昌环保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套取财政科研资金问题”等九起论文造假违规有关案件查处结果。
高校科研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高校师生是科技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日前印发的意见,正是落实坚决破除“四唯”的最新举措。只有深化改革、破除“四唯”,才能有效使科技创新真正服务国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