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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月广东立案查处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816人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0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74人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1月14日        版次:GA06    作者:敖银雪

涉案物品。 通讯员供图

南都讯 11月13日,广东省扫黑除恶办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以来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实物展示打击战果,并就相关问题予以解答。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10月,全省打掉涉黑组织5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91个,破获刑事案件4167宗,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007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80.51亿元,收缴入库涉黑涉恶财产20.53亿元;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38件3484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705件4974人、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436件3196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员28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0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74人。

各级法院返还

权属人合法财产4.7亿

据了解,全省公检法部门持续推进“案件清结”工作,今年以来截至10月底,公安机关在侦涉黑组织存量案件侦查终结率、检察机关存量案件办结率均达100%;法院系统一审存量案件、二审存量案件审结率分别为99.68%、99.23%。

公检法部门加快推进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宗案件的办理,其中惠州严少亮、佛山谢培忠、清远陈志辉、深圳陈永森等4宗涉黑案件已二审终审;茂名曾仕权涉黑案、东莞张远锋、珠海“3·25”案件已一审宣判。

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底,中央督导组重点交办和直接交办线索办结和初步办结率100%;全国扫黑办交广东省市两级直接核查的564条线索100%核查完结;对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的16批2483条线索核查完结率96.1%。

此外,省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广东省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试行办法》,妥善处理好“打财断血”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省法院开展“雷霆行动”,推动生效判决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截至10月底,3月31日前生效判决财产刑,判决追缴、没收违法财产执行到位率分别为70.2%、87.2%。各级法院专项斗争以来依法返还权属人合法财产4.7亿元。

各级政法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延伸办案职能,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专项斗争以来至10月底共发出“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6057份,已整改5780份,整改落实率95.43%。各行业主管部门累计开展行业治乱行动190余个。

各级组织部门持续清理“三类人员”,今年1至10月共排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51个,其中涉黑涉恶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22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68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动广东省经济发展环境、党风政风、社会治安等方面发生积极变化。

据统计,广东省2018年、2019年的刑事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8.4%、8.8%;刑事立案总数同比分别下降8.1%、5%;命案发案同比分别下降8.1%、9.5%;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0.2%、15.2%。

广东检方起诉认定

黑财黑产45亿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六清”行动,1至10月,共以涉黑恶批捕388件1547人,以涉黑恶起诉538件3484人(其中涉黑犯罪162件1545人),受案总数居全国第一。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六清”行动中,省检察院强化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级院领导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对央督的4起、省督的6起涉黑案件逐级由检察长包案督办,夯实起诉质量;“209”“325”等央督案件承办单位分管检察长做到亲自阅卷、亲自审讯、亲自协调、亲自出庭。

此外,省检察院建立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共对175件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重点审查涉黑恶定性问题,坚持客观公正,确保精准打击。建立繁简分流审查机制,针对三级院案件定性认识一致的案件,通过书面审查、视频会议的方式加快审查办理速度;针对央督、省督等重点案件,省检察院指导组亲赴办案一线同步阅卷,亲历审查,当面核实证据。

同时,检察机关加强诉前主导与优化出庭公诉相结合,提升指控效能。落实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机制。佛山“东平二号”专案向公安机关提出近百条补证意见,引导深挖多起新犯罪事实,移送起诉后30天内就审查完毕提起公诉。

据统计,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130条,起诉“保护伞”28人,个案与纪委监委建立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破网打伞”联动效应。省检察院还印发通知,从引导侦查、提出财产处置建议、打击洗钱犯罪等十个方面深化“黑财清底”。全省检察机关起诉认定已估值黑财黑产约45.17亿元,另有土地、房产、车辆等一大批,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398件。深化“行业清源”,针对十大行业共制发检察建议1462件,做到案件审查、提出建议、推动整改“三同步”,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省纪委监委紧盯

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

省纪委监委紧盯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指定5名委领导包案督导全国扫黑办督办的4宗涉黑案件及省扫黑除恶办梳理出的6宗疑难复杂案件,10宗案件均深挖出“保护伞”。对各地“惩腐打伞”短板、漏洞进行集中梳理,通过电话提醒、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全覆盖约谈,推动“惩腐打伞”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至今年10月,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729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20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72人。

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曾风保介绍,一些黑恶势力通过贿选、胁迫等手段成为村居“两委”干部,继而把持基层政权,长期欺压百姓、垄断资源,使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落不了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铲除这些“村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如梅州市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打掉盘踞当地近20年的涉黑村官梁义章后,深挖背后“保护伞”85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5人。

此外,一些黑恶势力以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欺行霸市,攫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将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的“市霸”“行霸”及其背后“保护伞”作为惩治重点。如广州市纪委监委从查处从化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赖重飞案入手,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整顿交通运输行业不正之风,开展行业治理专项行动,有效规范了交通营运秩序。

还有一些黑恶势力长期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残暴成性,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是“家常便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打掉这些“南霸天”,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如清远市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打掉陈志辉、陈献金涉黑组织后,查处背后“保护伞”44人。

有的“保护伞”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毫无底线,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基层政治生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这些“保护伞”毫不手软、除恶务尽,同时推动以案促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如惠州市纪委监委查处涉黑村官宏军挺及其背后“保护伞”后,督促有关部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市基层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数据

  广东目标逃犯到案率99.7%

发布会上,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林伟雄介绍,截至今年11月12日,广东省314名目标逃犯已到案313名,到案率99.7%,总体到案数和境内到案数居全国第一,304名境内逃犯全部到案、10名境外逃犯到案9名,2名A级通缉犯悉数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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