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最近,来自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全盲女大学生吴潇向媒体反映,她意向报考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研究生,多次致电学校招生办及心理学院进行沟通,希望该校提供便利,出一份盲文的试卷。
10月22日,该校相关负责人以学校“不具备条件提供便利”,明确回复吴潇“不能报考”。陕师大研招办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学习心理学专业过程中,需要观察受试者情绪等一系列动作,学校是本着对考生负责的原则,在综合了学院、相关专家的意见之后才得出的结论。
“不具备条件”能否成为拒绝招录的理由?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假如考生视力未达到一定标准,则不宜就读相关专业,而其不宜报考的大类中的确包括心理学类。这也是陕师大研招办和心理学院拒绝吴潇的主要依据。但教育部在《意见》中又明确指出,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假如要解读一下,言外之意是承认现状,教育机构的相关设施和条件还不足以完全满足考生要求,让考生自己考虑,甚至带有知难而退的意味。另一方面,以相关条件不足而拒绝残障学生报考是不可接受的,有违盲人学生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
实事求是地说,站在校方立场,接受一个盲人学生,意味着今后在学习、生活、师资、校园软硬件设备上,必须要有相应的配套,这需要投入资源,短期内要满足盲人学生的需求,难度很大。虽然近年来媒体上报道的盲人大学生越来越多,但完成本科学业后,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盲人学生的确很少。而研究生教育跟本科教育又有所不同,对于特殊身体状况的学生,相关资源的投入和配套要求更高。对于许多学校来讲,可能从来没有培养过盲人研究生,相关的教学和培养经验也严重不足,在这样的情况下,以“对考生负责”的名义拒绝报考,也并非全无道理。但即便如此,也不构成将盲人考生拒之门外的充分理由。
在我国,盲人考生的高等教育求学之路充满荆棘。2002年,当时来自上海市盲童学校的3名考生在全社会的关心下,成功通过考试,成为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的本科生,这是我国首批盲人大学生。但经过四年本科学习,他们毕业找工作却屡遭不顺。2019年,思政师范专业大学生郑荣权应聘南京市盲人学校高中政治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排名第一,但卡在体检一关,就业遇阻。中国有1700万盲人,设施匮乏、教育受限、政策壁垒,现实状况层层筛选,上大学的盲生,本已属百万里挑一,念到研究生更是凤毛麟角。考虑到他们求学路上一路走来的艰辛,我们的学校和教育部门应该千方百计创造条件,让他们的血泪付出得到奖赏和社会承认。
承认现状不尽如人意,不等于让不尽如人意的现状维持下去。无论是郑荣权还是吴潇,通过关注残障人士争取受教育权利的一桩桩个案,我们要督促教育部门和学校投入资源、完善设施,为残障学生参加考试提供特别的试卷,编写适合他们使用的教材,制定具体的学业、生活帮扶措施。最重要的是从现在起就改变观念——就好比过去大街上几乎没有盲道,可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盲道已随处可见,不仅如此,残障人厕所、步道、扶梯、停车位已经成为许多地方城建设施的标配,这说明改变是有可能的。让残障人士充分分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麦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