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9月16日        版次:GA03    作者:新华社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什么要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意见》中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同时也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挑战明显增多,民营经济人士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日趋多样,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更好把民营经济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任务上来。

巩固扩大政治共识

《意见》从“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实现党对民营经济领导的重要方式、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三个方面明确了其重要意义,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不断增进民营经济人士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共识。

《意见》提出,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加大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力度,不断筑牢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基础,巩固扩大政治共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大思想引导力度,倡导争做“四个典范”。

鼓励参与国家重大战略

就“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意见》明确,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民营经济人士成长规律,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发挥作用为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要明确工作范围,健全选人机制,加强教育培养,规范政治安排,加大年轻一代培养力度。

《意见》指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推动践行新发展理念,鼓励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托统一战线开展政企沟通协商,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关键之举。要规范沟通协商内容,创新沟通协商形式,加强对商会和民营企业的联系服务,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

《意见》指出,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组织依托。要深入推进工商联改革和建设,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要推进工商联改革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家相关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意见》强调,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全党的重要工作。要把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各方面既明确分工又高效协同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格局,要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能力建设,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 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提高党领导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实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要点

◎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

巩固扩大政治共识。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明白人。

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倡导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四个典范”。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

◎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健全选人机制。扩大选人视野,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和人才库。优化代表人士队伍结构,适当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倾斜,培养壮大坚定不移跟党走、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民营经济人士队伍。

加强教育培养。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形成规范化常态化教育培养体系。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注意加强对党员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训。坚持政治标准,积极稳妥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符合党员条件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及时吸收到党内来。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可直接做好联系培养工作。

规范政治安排。做好民营企业家担任省级工商联主席试点工作。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工作,把好入口关。开展聘请民营企业家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工作。

加大年轻一代培养力度。制定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计划。发挥老一代民营企业家的传帮带作用,引导年轻一代继承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

◎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按照新发展理念谋划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各类产学研用对接平台,发挥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和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障碍。

鼓励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依托统一战线组织动员民营经济人士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支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正确对待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平等保护产权为关键,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

规范沟通协商内容。包括经济形势和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分析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举措和涉企政策,重要涉企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等。

创新沟通协商形式。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就协商事项事先听取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意见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过与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座谈恳谈等方式,沟通有关情况,并建立健全沟通成果督办和反馈机制。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专题调研制度,每年开展重点考察调研,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听取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民营经济占比较大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和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会议,人大制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可邀请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参加。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一般应委托行业协会商会提出意见。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