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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摊贩反击城管追打,认定正当防卫最抚人心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9月15日        版次:GA02    作者:

  短评

日前,重庆南岸区一城管队员与水果摊女摊主起争执一事引发颇多关注。9月13日晚,重庆警方发布通报称,女摊主被城管队员追打时持西瓜刀挥舞,致涉事城管队员左手多处切割伤及肌腱、神经断裂伤。通报称,城管队员杨某桥在争执过程中“情绪失控上前追打”女摊主,行为构成殴打他人,女摊主持刀行为系正当防卫。

幸好有视频!很难想象,这样一场众目睽睽的城管与摊贩的冲突,如果不是有视频的全方位记录,后续个案的调查和定性会平添多少难度。多角度呈现的冲突视频在事发第一时间冲上热搜,关于正当防卫与否的争论骤起,这可能是“两高一部”联合发布“正当防卫新规”以来第一例引发热议的个案。重庆警方在案发后经过对现场情况的勘察,第一时间对个案做出正当防卫的定性,不仅称得上及时,而且对防卫方而言也是损失较小,避免了长时间的人身羁押和延宕的司法权衡。当然,对相关个案的定性,制度依然为当事人设置了必要的申诉救济途径,其仍可就案件的定性提请司法复核。但个案的初期定性既出,无论是对被认定正当防卫的摊主,还是对参与讨论的各界人士而言,依然具有相当的标志性影响。

尽管有多角度、全方位的视频呈现,对于此番城管与摊贩的冲突,在执法部门认定之前,各界依然会有是否正当防卫的疑问和讨论,甚至认为“很难被认定正当防卫”的分析不在少数,其要点并不在于对抛开身份属性的纯粹行为分析,而是因为被防卫一方的执法者角色,以及惯常状态中城管与摊贩纠纷的处置判断。造成侵害一方的执法者身份,是否会被作为评估行为违法性、危害性的潜在因素,执法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会否因为所谓合法伤害权而得到法律的宽纵甚至赦免?重庆案例对这样长期存在的公共忧虑给出了否定性的答案,这是对执法规范化的一次难得坚持,也是对“以正对不正”原则的忠实贯彻。

所有的正当防卫,都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施行的法定自我保护权,法律不仅不能强人所难,而且必须给处于劣势、守势的公民理直气壮反击的勇气。哪怕是正在执行公务、履行法定职责的工作人员,其行为的规范与文明也有法律的明确要求,一旦突破规范性执法的边界,就从于法有据的执法行为滑向了公民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不规范甚至粗暴的执法就是“不法”,其对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也应当受到严格的程序约束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

一定程度可以说,重庆摊贩正当防卫的认定,不仅在于对“正当防卫新规”的具体实践,更是对所有执法部门、公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给出了必须符合规范、讲求文明的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也不再有网开一面,因为对粗暴执法的纵容,只会给社会带来极其不佳的公共观感与体验,给国家法治肌体一次次带来伤害。

对那些已经众目睽睽的正当防卫个案,不再犹豫不决、举棋不定,尤其需要个案的反复实践,需要通过个案不断展示、明确和重申执法乃至司法的态度。让“以正对不正”的原则扎实落地,需要个案的正当防卫判断抚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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