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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为乡村教师发政策“大礼包”

不仅增编制提待遇,而且解决分居问题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9月05日        版次:GA06    作者:吴单

6月30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海嘎小学,顾亚(后排站立者)在指导学生手鼓技巧。 新华社资料图片

时隔5年,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新一份重量级文件出台。9月4日,教育部公布《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这被看作是2015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升级加强版。

此次《意见》鼓励地方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要。为破解城市优秀教师和乡村学校教师双向流动难题,文件提出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在乡村教师关心的生活待遇问题上,“支持各地调整绩效工资结构”,“鼓励给予城镇买房优惠”。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出实施教育系统“鹊桥工程”,解决乡村教师的两地分居问题。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婚恋问题,帮助他们幸福成家、美满生活。

在学者看来,与2015年政策相比,新政策更加聚焦问题、更重系统治理,亮点多多,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奉献了一个全套的政策“大礼包”。

探索建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旨在“破瓶颈、强弱项”,“力争经过3-5年努力,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此次文件聚焦的第一个瓶颈是“农村教师编制”问题。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邬志辉认为,在确保编制调配“向乡村倾斜”的大原则下,《意见》在乡村学校编制供给问题上有很大的政策弹性,一切编制供给以满足各地的实际需要为准绳。

例如,《意见》提出,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对民族地区、寄宿制、承担较多教学点管理任务等的乡村学校,按一定比例核增编制。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教职工编制的具体核定标准和实施办法。“鼓励地方在符合现行编制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在配备时向乡村倾斜”。

邬志辉认为在盘活乡村教师编制存量上,《意见》也加大了统筹调配的力度。

例如,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整力度,原则上以省为单位,每2—3年调整一次,市县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可随时调整。

《意见》还鼓励地方探索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缓解英语、音体美、综合实践等学科(领域)教师短缺矛盾。鼓励地方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对于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超编学校,要加大现有人员编制跨校结构性调整统筹力度,保障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意见》强调。与此同时,还开辟了编外补充教职人员的新渠道,例如,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安保、后勤等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满足,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对于财政能力确实薄弱的县(市、区),由市级或省级财政统筹。“教师配置尚未达标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乡村教育事业。”

“从总体上,《意见》突出了乡村教师编制使用的‘绩效思维’,但这个绩效不是经济的,而是教育的,即一切以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缓解英语、音体美、综合实践等学科(领域)教师短缺矛盾为宗旨。”邬志辉说。

农村任教3年以上优先选任为校长

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高、农村“留不住人”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南都记者注意到,为破解城市优秀教师和乡村学校教师双向流动难题,《意见》提出多方面改革。

例如,在交流轮岗激励机制上,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按规定享受当地相关补助政策。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

同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输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形成长效流动机制。

在乡村教师的配备上,《意见》提出“探索构建招聘和支教等多渠道并举,高端人才、骨干教师和高校毕业生、退休教师多层次人员踊跃到乡村从教、支教的格局。”

例如,创新教师公开招聘办法,鼓励人才到乡村任教。继续实施并完善“特岗计划”,各地应保障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并按时发放工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地方特岗教师计划。组织招募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支教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帮扶。

支持各地调整绩效工资结构

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上有哪些实招?

南都记者注意到,《意见》再次强调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调整绩效工资结构,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加大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在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这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超过30%的限制。”邬志辉说。

此外,在住房、医疗保障上也有新举措。住房方面,《意见》提出将乡村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在城镇购买住房给予一定优惠。同时,通过改建、配建和新建等渠道建设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在医疗方面,《意见》提出,各地按照有关规定使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享受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定期对乡村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学区为单位建立心理辅导中心。“乡村教师的医疗救助政策实现了由‘重大疾病救助’向‘普通医疗救助’的转变。” 邬志辉表示。

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婚恋问题

长期以来,乡村教师“老龄化”问题备受诟病。邬志辉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特岗计划”“支教计划”“定向计划”等方式为乡村学校输送了一批青年教师,乡村教师队伍实现了由“漏斗结构”向“哑铃结构”的历史性转变。

以“特岗计划”为例,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介绍,特岗教师中本科学历的达到80%以上,平均年龄25岁左右,显著改变了边远乡村学校教师老龄化的状况。

但随着乡村青年教师的增多,他们的发展问题、生活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北师大特岗教师评估团队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因为“乡村青年人少,交通不方便,接触到同龄人群体的机会不多”,特岗教师群体还面临着个人婚恋方面的压力。在地域融入方面,有接近50%的人表示“除了学校,不熟悉村庄”。在“和同事的归属感”方面,有四分之一的人觉得“不属于他们”。还有一部分老师认为“在学校感觉很孤独”。

南都记者关注到,《意见》聚焦青年教师问题,提出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实施多种形式的乡村青年教师成长项目,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出丰富青年教师的精神文化生活。在保障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乡村各种文化活动,主动融入当地百姓生活。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婚恋问题,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帮助他们幸福成家、美满生活。

此次《意见》还提出实施教育系统“鹊桥工程”,对两地分居的乡村教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实施,通过在省域内跨区域协商对调等交流方式,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采写:南都记者 吴单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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