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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接受南都专访:

未成年人和公益诉讼 检察工作迎来新局面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6月07日        版次:GA07    作者:吴笋林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名宇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然袭来,给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巨大影响持续至今,广州检察机关在战疫方面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广州检察机关在内设机构改革的背景下,相关工作局面迎来了怎样的新变化?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名宇接受南都记者专访,系统解读了广州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重点工作。

检察机关战疫

依法严惩涉疫情犯罪

起诉122件138人

欧名宇介绍,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突发形势,广州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战疫举措。截至今年5月31日,广州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刑事犯罪181件249人,批捕285件339人、起诉122件138人,法院已判决70件73人,绝大部分为有期徒刑判决。

检察机关重点打击了四个方面的涉疫情犯罪。

一是利用疫情防控物资实施的诈骗犯罪。共批捕221件238人,起诉90件94人,有效维护了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的正常流通秩序。如吴某羽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吴某羽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持有、销售大批量口罩等虚假信息,骗取19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00万元,所得款项全部用于网上赌博,被广州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二是非法收购、出售、捕猎野生动物犯罪。共批捕19件25人,起诉14件19人,有效维护了环境资源秩序和生态安全。如信某山、彭某杰非法经营案,二被告人开设档口,非法大量出售眼镜蛇等国家“三有”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仍继续经营,被白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7个月。

三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共起诉2件2人。如樊某琼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该被告人在今年1月下旬从湖北省返回广州后至被发现患新冠肺炎期间,未按照规定实施居家隔离等措施,并多次外出购物、聚会,导致17人被隔离,其被增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四是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共批捕1件1人,起诉1件1人。如李某颖寻衅滋事案,该被告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到医院劫持并用针头扎伤一名护士,被越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非接触式”服务接待率占93.5%

欧名宇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州检察机关着力建立健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检察服务机制,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业务运行不停摆、检察服务有保障。

一是推行“非接触式”律师接待机制。在疫情防控初期,专门发出公告并指派专人值守律师接待服务热线电话,积极引导广大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和广州网上检察院微案管平台等网上通道办理辩护代理业务。疫情防控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辩护代理业务30009件次,“非接触式”服务接待率占93.5%。

二是突出涉疫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形成了以“12309中国检察网”为主、市人大在线监督系统和广州网上检察院为补充的多元化公开渠道。

三是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应用远程监督系统组织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远程监督2次4人,通过人民监督员微信群向人民监督员推送检察战“疫”动态等信息45条。

扫黑除恶

去年公诉涉黑案件30件307人

涉恶案件157件570人

中央于2018年初开始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欧名宇介绍,2019年,广州全市检察机关对标中央要求,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一是案件攻坚成效显著。去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案件58件334人,涉恶案件152件501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30件307人,涉恶案件157件570人。

二是法律监督不断深化。2019年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黑恶案件58件,发出纠正违法侦查活动通知书9份,监督立案16人,追加逮捕33人,追加起诉77人,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制发检察建议17份,其中15份向行业监管部门制发。

三是“打财破伞”举措有力。2019年对涉黑涉恶案件共计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152件391人。

四是长效常治稳妥推进。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健全行业管理部门会商和问题反馈制度,强化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发布“网络水军案”、“三打哈”、“套路贷”等新型涉黑恶犯罪典型案例5例。2019年,广州检察机关被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13人

欧名宇介绍,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坚定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为广州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营造现代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共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7人、起诉541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54人、起诉28人;批捕商业贿赂、合同诈骗、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犯罪21人、起诉37人;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等长期侵蚀、损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的“蛀虫”“内鬼”57人、起诉82人;办理了全国规模最大传销组织“云联惠”系列案、“礼德财富”“健康猫”集资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紧紧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深科技走廊等重大部署,依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2019年,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07人、起诉1013人。

强化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涉企业案件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以及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发现涉民营企业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坚持有错必纠、有冤必申,深入推进涉民营企业财产权的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工作,对涉民营企业财产权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逐一甄别。

二是加大对损害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监督力度。针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涉民营企业领域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等问题,突出查办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先后查处虚假诉讼案4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434万元。

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慎重使用逮捕等强制措施,严格把关,防止“构罪即捕”,共对318名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出不批捕决定;监督侦查机关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办案中尽量为企业正常经营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257人。

内设机构改革与职能变化

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机构

欧名宇介绍,广州市检察机关去年全面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按“捕诉一体”要求设置新型刑事办案机构,在精简机构的同时,增设独立的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加强这两方面工作。

广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及高检院和省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三大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形成有广州检察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帮教、预防品牌矩阵,分别是未成年人性侵害防治的“护蕊”工程、精准帮教的“启明星”工程以及犯罪预防“小Law号”工程。

广州检察机关还上线了“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目前全市多个区检察院已与同级教育局建立起入职前的违法犯罪前科筛查制度,已对全市约2.3万名教职员工进行了前科筛查。该创新举措被南方都市报评为2019年度广州法治服务智慧化创新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提起公益诉讼45件

欧名宇介绍,广州市检察机关在去年10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市检察院成立第六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11个基层院也设立公益诉讼专门办案部门或专门办案组。全市现有95名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其中员额检察官39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0人;还有一批环境法、诉讼法专业的办案人员。

2019年,广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和办案数据位居全省前列。共审查公益诉讼线索1232件,立案办理89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06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45件。督促恢复被污染、被损毁的耕地、林地、水域500余亩,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2.5万吨;督促查处、收回假冒伪劣食品、假药和走私药品21吨。

欧名宇表示,下一步,广州检察机关将在对新领域的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争取探索出更多能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公益诉讼“广州经验”。

  声音

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州检察机关着力建立健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检察服务机制,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业务运行不停摆、检察服务有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坚定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为广州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营造现代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下一步,广州检察机关将在对新领域的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争取探索出更多能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公益诉讼“广州经验”。

统筹:南都记者 李陵玻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实习生 林丽珊 通讯员

穗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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