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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所长施小明:

公共卫生人员如何发布信息需立法规范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6月02日        版次:GA08    作者:林方舟 宋承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所长施小明。 受访者供图

  人物名片

  施小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所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施小明今年的提案也与此有关。施小明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所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施小明告诉南都记者,目前疾控中心已经启动对现代化疾控体系的研究。在他看来,这一体系应当涵盖训练有素的专家队伍、缜密的疾病监测体系、统一的调度机制等八个要素。

据其研究报告预估,若进展顺利,2035年我国可以建成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届时将能应对比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病死率更高、来自本土或境外输入的新发传染病大流行。

施小明表示,中国在公共卫生领域尚无一部完整的法律。公共卫生人员如何依法开展工作、如何进行风险评估、如何发布信息、如何调查处置等,都需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明确。

目标是设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南都:在此前全国两会上,你曾建议建立国家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请问该建议目前答复情况怎么样?

施小明: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我在2018年和2019年曾经提过两次提案,建议建立该制度。这个任务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前两年实际上由疾控局负责。

从我提交提案后到现在,环境与健康监测体系更为完善。一方面是积累了许多监测数据和调查数据,比如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监测数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针对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数据,人体生物监测数据等。

除了以上常规性的监测项目,我们还有一些专项调查工作,比如针对室内空气质量的调查,还有饮用水新型污染物(如抗生素等)的调查研究等。因此在过去几年,我们积累了大量的数据,为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技术层面的基础。

2019年,国家卫健委在全国的5个省和5个城市开展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实际上是围绕着我们的提案来推进的。这个工作一两年是做不完的,因为一方面需要技术层面的准备,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改革。

目前试点工作在稳步推进中,下一阶段的目标是设立一个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管理办法。我想在这两次的提案中,特别感谢国家卫健委和生态环境部对提案的关注。

预估2035年

可建成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南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对此你有哪些建议?

施小明:其实我今年的提案就与此有关。什么是现代化的疾控体系,可能很多人并不了解。我们疾控中心此前就已经启动了这方面的研究。通过梳理美国疾控中心、英国公共卫生署等公共卫生机构的特征后,我们认为应当包括8个要素。

第一,要有训练有素的专家队伍。疾控中心像中科院、医科院一样,也是技术单位,所以专家队伍应当是疾控体系的核心。

第二,要有缜密的疾病监测体系。新冠病毒在武汉刚出现的时候,我们的疾病上报有一定不足,监测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三,要有良好的实验室体系。SARS的时候,我们历经近100天才由美国疾控中心和香港大学联合鉴别出冠状病毒。而在此次疫情期间,我们只用了一周左右的时间就识别出病原体。所以对于现代化的疾控体系来说,实验室非常重要。除了传染病实验室,也要有化学、分析、食物中毒、环境污染、职业病、辐射安全等方面的实验室。

以上三项是从疾控中心作为技术单位的角度出发所要具备的要素,都是技术层面的内容。

第四点,当新发传染病出现时,中央、国家层面要有统一调度的工作机制。从这次疫情看,初期的时候我们并未建立这样的机制,直到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等出现。

第五点,要有科学先进的信息化体系。包括对病毒的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跟踪,如何通过手机定位等大数据找到患者等。除了这些信息,还要整合、互通医院、实验室、疾控中心等信息。

第六点,要有快速响应的应急应对和物资保障体系。具备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开展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具备快速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能够快速研发和生产诊断试剂、新疫苗和新药物等应急医疗物资。

第七点,要有切实到位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制定完善的公共卫生政策和健康促进行动,提供高效的预防和治疗服务,建立公共卫生信息定期发布机制。

第八点,要有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南都:做到这八点能起到什么效果?

施小明:如果做到这八点,我们应该能应对比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病死率更高、来自本土或境外输入的新发传染病流行或大流行。

我们制定研究报告的时候,预估2035年可以建成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这与健康中国行动是同步的。不过这个过程也会受到国内外发展形势、人才培养等的影响。

传染病直报流程存在法律冲突

南都: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你认为有哪些需要优化的地方?

施小明:我刚毕业的时候,就曾在疾控中心的信息中心从事过一段时间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工作。直报和预警都是缺一不可的。在传染病网络直报方面,医务人员发现甲类传染病后,要在2小时之内报告,乙类传染病在24小时之内上报。

但实际上我们遇到的问题是,医务人员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发现传染病以后要向行政部门报告,所以这两个法律实际上存在一些冲突。这些法律最近都会修订,我预计它们的相关规定将会一致。

此外,现在我国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已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区县、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都有网络直报系统。我觉得重要的是如何将医院的信息系统互联,直接推送,未来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中应考虑这一点。

在预警系统方面,信息的及时公开是非常重要的。但我想,信息沟通和风险交流是非常需要有技巧性的,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如此。总体来看,我国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应对比SARS时要好很多。

南都:你刚才也提到,一些相关法律近期会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就公布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对于这轮针对公共卫生的立法修法你有哪些关注和建议?

施小明:通过这次疫情我们也能感受到,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国家安全有很密切的联系,对全球政治、社会、经济的影响都非常巨大。

但目前看,我们在公共卫生领域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事实上,很多工作都需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明确。例如,以法治保障公共卫生人员如何依法开展工作、如何进行风险评估、如何发布信息、如何调查处置等。

此外,不同法律之间如何协调、立法后如何依法执行、法律如何向公众普及等,都更为重要。

  声音

目前看,我们在公共卫生领域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事实上,很多工作都需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明确。例如,以法治保障公共卫生人员如何依法开展工作、如何进行风险评估、如何发布信息、如何调查处置等。

南都记者 林方舟 宋承翰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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