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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

建议托幼保育纳入学前教育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5月14日        版次:GA09    作者:夏嘉雯

南都讯 记者夏嘉雯 0-3岁儿童的托幼教育一直是困扰人民群众的一大社会难题。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将托幼保育纳入学前教育,让0-3岁托幼教育和3-6岁幼儿教育地位实现真正的平等。

黄细花在建议中提到,在现实中,学前教育的概念被普遍理解为3-6岁的幼儿园教育,0-3岁的托幼教育往往被排斥在政策法规、标准制定和财政扶持的重点对象之外。她建议,全国人大对《教育法》第十七、十八条中“学前教育”适龄儿童的概念明确界定为0-6岁儿童。与此同时,她还提出对学前教育的机构设置、师资培养、行业标准、职业规范、职称认定和人员聘用等制度进行全方位一体化整合,推动0-6岁的学前教育一体化机构尽快成为行业主流,让0-3岁托幼教育和3-6岁幼儿教育地位实现真正的平等。

虽然国内的学前教育在理论和政策上一直提保教并重,但在实际操作中执行的始终是保教分离的双轨制体系。“卫生部门有责任管托幼行业,却没能力管托幼教育;教育部门有能力管托幼教育,却没权力管托幼行业。”黄细花表示,0-3岁儿童的教育在我国教育管理中是最薄弱的一环,托儿所和幼儿园分属于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管理,导致保教分离、重保轻教现象普遍存在。

对此,黄细花建议,在《教育法》和各相关学前教育法规中,将0-3岁左右儿童的托幼机构和3-6岁左右儿童的幼儿园的管理主体明确为教育部门,使保育和教育得到切实整合,形成保教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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