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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拟推广强制亲职教育制度

孩子犯罪,父母或将强制接受教育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5月12日        版次:GA08    作者:刘嫚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陆续公布一批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答复函。针对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加快建立预防儿童性侵社会综合惩防体系”的提案,最高检答复称,为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教育工作,检察机关将积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推广监护人强制教育制度适用。

委员建议加快建防儿童性侵综合体系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曾提出《关于加快建立预防儿童性侵的社会综合惩防体系的提案》,建议要推进儿童安全保护教育进课堂,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实现“防性侵”教育的全覆盖。在尊重个人意愿、隐私保护前提下,提供医疗救治、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个案跟踪和综合援助。

施卫东还建议,检察机关应针对因监护失职或者失误导致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监护人,开展监护人强制性教育。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检察机关建立起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与人社、教育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限制相关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

“儿童遭性侵、猥亵案件影响恶劣,会给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终身难愈的严重伤害。因此,必须加快建立预防儿童性侵的社会综合惩防体系。”施卫东称。

当前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

最高检公布的提案答复函称,儿童性侵案件中确实存在受害人和家长防性侵意识薄弱、被性侵后的救济途径不清楚、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及时将“一号检察建议”连同本地相关情况抄报省级政府主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引起了教育部和各地的高度重视。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月25日,全国有25个省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对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作出了批示,26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了积极举措。

同时,最高检还推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常态化开展。在过去三年中,最高检与教育部共同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将进一步畅通检校沟通渠道,搭建检校合作平台,健全相关机制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教育基地在未成年学生法治教育中的应有作用。

完善“一站式”办案机制

近年来,为减少对性侵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探索“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确保实现一次、全面询问。

例如,目前,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已在其设置的“一站式”询问场所对37名遭受性侵害和5名遭受监护侵害的的未成年被害人取证。河南安阳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对受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细则》,明确询问内容和询问技巧。江苏淮安检察机关联合公安出台《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若干规定》,并下发《未成年被害人询问笔录参考模板》,进一步规范询问人员、时间、地点、用语、隐私保护等内容。

2018年12月,最高检把“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等改革工作纳入《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

答复称,下一步,最高检将继续立足工作实际,及时总结各地经验,不断推动完善“一站式”办案机制。

推行监护人强制教育制度

“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值得一提的是,为更好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强制亲职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

例如,四川已在全省全面推行强制亲职教育制度,将监护人亲职教育受教情况、受教育后的履职情况以及未成年人转变情况作为是否批准逮捕、是否起诉、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重要参考,将亲职教育作为取保候审及附条件不起诉中的义务内容,强化对监护人的强制性;对不配合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对象予以训诫。

此外,浙江、上海检察机关也进行了提高监护人监护技能的探索,一些地方还各自构建了个性化、系统化的教育模式,将团体课程和个人课程相结合等。答复称,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积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积极推广适用。

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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