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南都记者刘嫚提问。 据中国网
本周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4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方面回应了“近期出现抢注和疫情有关的商标情况,引起社会不满和关注”、“疫情背景下研发疫苗、药物等都涉及知识产权,法院如何通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健康中国战略”等涉疫问题。
技术类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的问题是如何得到有效改善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王闯在回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去年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73天,采取了多项措施推进。
采取繁简分流措施,使审判资源合理分配和配置
王闯介绍,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采取了繁简分流措施,在分案时简单的案件简单处理,复杂的案件复杂处理,使审判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和配置。同时,将民事和刑事案件协同推进,在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避免此前民事案件等待行政案件,等待期漫长的问题。
同时,王闯还介绍,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构建多元化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去年建立了全国的技术调查官的共享机制。
“为什么技术类的案件审理时间长?因为面临复杂的技术事实查明,很多时候我们没有这么多技术调查官。”王闯举例称,去年审理的一个案件涉及计算机软件,没有该领域的技术调查官,但由于建立了全国技术调查官共享人才库,就从下级法院借调一个调查官支援我们,很快就将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案件的审理周期明显缩短。
王闯还提到,加强信息化建设对于推动法庭提高审判效率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通过知识产权诉讼平台建设,当事人可以在线提交证据、在线质证、在线询问、在线开庭,包括最后电子送达都是在线进行,提高了审判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回应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裁决是代表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决,所以标准的统一非常重要。
“原来二审案件分布在全国各高级法院,所以诉讼结果可预期性相对较弱。现在这类案件都集中在一个法庭,标准统一,法官就能够按照统一标准更好地裁判案件,不会形成不同的裁判标准。这个法庭的意义就是把裁判标准统一集中在这个法庭实现,所以质量、效率都有大大提升。”罗东川说。
这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都驻京记者第27次提问相关部委。
规制恶意抢注商标,研究将不诚信诉讼行为人纳入征信
近期,抢注和疫情有关的商标事件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林广海在会上回应上述问题称,恶意抢注商标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将加强对恶意抢注商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有关企业的监控,研究将不诚信诉讼行为人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形成共建共治的威慑力。
林广海举例称,2019年,人民法院审结一批恶意抢注商标的案件,让恶意抢注商标的当事人,输了官司又赔钱,谁违法谁就必须付出代价,坚决维护商标法律秩序。
同时,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商标注册法律适用标准。通过价值引领进行规制。坚持“商标是为了使用,不是为了炒卖”的价值导向,对恶意抢注商标,转让牟利的,依法不予保护,从恶意申请到恶意转让,进行全链条治理,让恶意抢注无利可图。
此外,林广海称,法院还通过案例指导进行规制。例如,往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乔丹”商标争议案,以及今年发布“奥普”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恶意抢注商标的坚定态度和积极效果,让恶意抢注行为知难而退。
“法院将进一步畅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对恶意抢注商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有关企业的监控,研究将不诚信诉讼行为人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形成共建共治的威慑力。”林广海称。
提高损害赔偿额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江必新在发布会上介绍,过去一年,法院聚焦“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顽症痼疾,取得新的成效。全国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1793件,全国审结475853件,同比上升44.16%和48.87%。
江必新介绍,目前,已形成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法庭、32家高院、3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以及部分中、基层法院组成的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
同时,江必新称,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提升,法院审结了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有效提升了专利授权质量;依法遏制商标注册恶意申请,积极划清商业标志的界限;对恶意取得的知识产权依法不予保护,倒逼知识产权授权质量的提升。
此外,江必新还介绍,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最高法还发布了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规定,完善诉讼证据规则,有效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损害赔偿额度、严惩知识产权犯罪,进一步加大了侵权成本。
关注
对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从高确定赔偿数额
记者4月21日从最高法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着力降低权利人诉讼维权成本、缩短诉讼周期、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和化解当事人举证难等问题,对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
《意见》提出,要完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妨碍排除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拓宽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途径,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申请,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要深化知识产权裁判方式改革,严格依法掌握委托鉴定、中止诉讼、发回重审等审查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要充分运用第三方数据,依法确定侵权获利情况。
同时,《意见》还明确,对于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依法没收、销毁假冒或盗版商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再次发生。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依法制止知识产权领域不诚信诉讼行为,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合力;加强审判基础建设,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南都记者 刘嫚
实习生 马铭隆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