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新华社发
为缓解疫情期间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从3月到6月,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相关部门准备怎样落实?有哪些具体安排?
4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就此回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这项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围绕“提标扩围”已经展开。
其中在“提标”方面,阶段性提高补贴的标准,今年3月-6月,每月价格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
在“扩围”方面,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今年3月到6月,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在已有保障对象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人员800多万人。”他表示。
覆盖24.2万孤儿和约19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在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一级巡视员伊佩庄介绍,这次价格补贴惠及了所有享受国家保障政策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当前覆盖了24.2万名孤儿和大约19万名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他表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今年1月份刚开始实行,有的情形认定需要一个过程。“比如说儿童的父母失联,按规定必须要公安部门登记受理6个月后仍然查询不到父母的,才可以将其子女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不过他表示,随着工作的推进,将会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伊佩庄表示,这次价格补贴进一步提高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目前全国集中养育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1499元,社会散居儿童孤儿的抚养标准是每人每月1074元。
此外,为确保这些儿童的各项权益,民政部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和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及时发现报告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情况,有效落实监护和照料责任。“根据摸排情况,各地发现报告并救助保护了近400名疫情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
财政部安排约1560亿元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是在向困难群众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救助金的基础上,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的时候额外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王新祥介绍,按照规定,现有的补贴对象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这次考虑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在疫情中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国务院决定,在3月至6月将上述人员一并纳入发放范围,并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一倍。
王新祥介绍,财政部在前期已经提前下达1030亿元的基础上,很快还要下达约530亿元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这两部分加起来,一共安排了1560亿元,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实际执行数”。
王新祥表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同时也加大了地方相关支出压力。这项资金将帮助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同时落实好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的要求。
王新祥还指出,这项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要用好、管好。“下一步,我们将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管理,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及时、高效。”他说。
疫情期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6亿
彭绍宗介绍,疫情防控期间,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已经启动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5亿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实际发放补贴累计达到66亿元。
“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还增发了一次性补贴,比如湖北向大约19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了爱心生活物资补贴,有力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他说。
彭绍宗表示,将督促各地认真执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力争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
采写:南都记者 胡明山 潘珊菊 发自北京(除署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