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刘军 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官方消息,近日,该院对广东省首宗防疫期间贩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以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月29日,南都记者通过暗访,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农贸市场部分人员于新冠肺炎疫情和禁令期间,仍顶风偷售野生动物的现象进行了曝光。其后,警方迅速控制了2名涉案嫌疑人员。
检察机关披露,2019年起,被告人信某某、彭某某为非法牟利,在不具有合法来源证明、检疫证明的情况下,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农贸市场等地,存储、销售野生动物。2020年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林草局联合发布公告,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饲养野生动物的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禁全国各经营场所以任何形式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在此情况下,两被告人仍于上述场所存储、销售野生动物,2020年1月29日被新闻媒体暗访曝光。
2020年1月31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执法人员在上述地址查获野生动物一批。经鉴定、统计,缴获的上述野生动物共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
本案系在防疫任务艰巨、人民群众心理敏感期间,经过知名媒体暗访后在广东省各大电视、网络、平面媒体报道,引发较大群众舆论反响的案件。广东省、广州市各级多名领导均指示应予坚决取缔、严厉打击。白云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掌握办案进度,并就证据固定、程序完善、法律适用等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该案系广东省首宗适用新司法解释、对在防疫期间贩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