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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意见出台,十类违法犯罪将被严惩

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或视为从重情节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2月11日        版次:GA11    作者:蒋小天

南都讯 2月10日,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依法防控疫情发布会,就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情况说明。

《意见》要求依法严惩十类违法犯罪: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依法严惩诈骗、聚众哄抢犯罪;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依法严惩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依法严惩破坏交通设施犯罪;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介绍,《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诊病人拒绝疫情防控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意见》要求,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新冠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撕扯医务人员防护装备致感染 以故意伤害罪惩处

杨万明介绍,《意见》还强调,要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更加重视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决不能让他们流血流汗又流泪。”杨万明说,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以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以非法经营罪惩处

据悉,《意见》还对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提出具体要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劣药或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此外,《意见》要求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聚众哄抢保障物资 以聚众哄抢罪处罚

《意见》强调,依法严惩诈骗、聚众哄抢犯罪。假借疫情防控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虚假广告行为,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特别是疫情防控和保障物资,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节严重 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意见》指出,要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严格依照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现对相关犯罪“从猎捕杀害到餐桌”的全链条惩治。特别是,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知道或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据悉,《意见》还明确要依法严惩造谣传谣、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犯罪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

  划重点

A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将依法判刑

《意见》针对依法严惩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对国家公职人员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防治监管职责,导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截留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款物,或者挪用上述款物归个人使用,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挪用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定罪处罚。

此外,《意见》还明确,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传染病毒种扩散罪定罪处罚。

B

  公安部:伤医必须立即出警果断采取措施

会上,有记者提问,各地公安机关打击了一些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两高两部《意见》出台后,公安机关惩治相关违法犯罪会有什么不同?

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回应,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两高两部《意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活动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活动和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他特别提到,在接到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警情后,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尽快赶到现场。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院秩序、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的,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蒋小天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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