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心不可欺,瞒报疫情必受严惩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1月25日        版次:GA02    作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凶险,防疫已然成为一场恶仗。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即日起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地方和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线索。公告明确表示,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场全社会对肺炎疫情的攻防战正在进行,由国务院申明“战场纪律”,非常有必要。以严明的纪律要求公职人员的行为,不仅在疫情凶险的当下显得尤其必要,而且对特殊时期的公权力运行、尽职状况,本就是一种应正常发挥效力的监督设计。

在“互联网+”政务日趋成熟的背景下,通过互联网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所有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行为的线索,更是在向公众明示和重申国家对待防疫工作的立场,是对防疫过程中具体权力运行状况的严厉督促。身处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公众在疫情中的切身感受和体验都有更多的表达机会和表达渠道,对即时性的个体求助、资源调配具备前所未有的技术优势,互联网时代的信息高速传播,让守望相助成为现实,也让一切遮蔽成为妄想。而国务院的此番线索征集,则是借助互联网手段进行的一次与网络公民的正向互动。

事实上,现行法律对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责任多有明确,特别是刑法第409条设置“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对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公职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和扩散的,不惜以追究刑事责任来严正法典。不仅如此,包括其他各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趋于完善的公职人员问责追究机制,也共同构筑了对公职人员不同程度失职、渎职行为的惩处体系。

17年前对瞒报SARS疫情高级官员的追究、惩处恍如昨日,在此问题上不允许重蹈覆辙。明确和重申对缓报、瞒报、漏报的“零容忍”,除了于权力运行而言是一种非常时期的特别警示和督促,客观上也让全社会都明白,越是情况危急,越需要及时、全面的监督。监督的力量足够强大,对防疫而言绝不可能是阻碍,而只会是促进。

向全社会征集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线索,对此番抗击肺炎来说,一定要具有全程性和必要的溯及力,而不仅是为了震慑和约束线索征集令之后的权力行为,更非仅是对线索征集前诸多不当权力行为的警示。正在进行中的各地防疫操作,都要经受决策果断性、必要性的复盘,通过严格督查和问责,来为后续的防疫工作确立标杆。

对身处直接疫情侵害之中的民众而言,其就诊的遭遇、治疗的处境或许无法直接与区域性的公共防疫决策建立关系,但群体性的情况反映对国务院督查来说,依然可以是判断地方防疫状况的线索,都可能事关一地的疫情控制成效,有必要严肃对待。

对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行为“零容忍”,对在疫情防控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绝不姑息,重申“战场纪律”不能只是简单的重复,要能给具体权力的运行、尽职有最直接的督促和警示,给身处疫情之中的民众以最基本的定心。“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疫情当前,请务必恪尽职守,这是最基本的托付,也是责无旁贷的使命!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