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截至1月23日24时,深圳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5例,危重病例2例,出院病例2例,无死亡病例。
深圳市累计确诊的15例病例中,男性10例,女性5例,年龄介于10-71岁之间,15例病例均有武汉居住史、旅游史或接触史。所有患者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累计发现家庭聚集性疫情1起,涉及5例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病例。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1月24日发文,要求自1月24日起湖北省抵(返)深的人员,到所住社区工作站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早晚测量体温,7天内自我隔离观察,避免外出。
通告如下:
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我省一级响应期间,请市民朋友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果到公共场所务必戴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二、停止人群聚集性活动。在我省一级响应期间,公安部门将对群众活动予以管制。全市集市、花市、集会、展会、法会、大型宗教活动等一切群众文化活动取消;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室外景区、公园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好做全面清洁消毒。
三、自觉做好社区登记。自今日起湖北省抵(返)深的人员,请在所住社区工作站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早晚测量体温,7天内自我隔离观察,避免外出。
四、加强交通卫生检疫。全市所有汽车客运站、码头、火车站、地铁站、深圳机场等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的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的将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作进一步检查。
五、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将对所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不配合者公安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