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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担心治疗费用,怀疑感染新型肺炎务必赶紧就医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1月23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来势汹汹的新型肺炎,必须受到全民的重视。据央视新闻消息,结合国家卫健委和各地卫健委的通报数据,截至1月22日19时30分,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473例。1月22日上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指出,要加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21日下午,在武汉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的首次媒体发布会上,针对社会上“肺炎患者看病贵”的传言,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彭厚鹏介绍,政府此前已经推行政策,凡是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除了医保报销的部分外,后面的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现在,随着形势的严峻,政府又进行了一次调整,凡是在武汉市各发热门诊中留院观察的患者,在门诊的治疗费用由政府埋单。

每一次数据更新都牵动人心,防控新型肺炎现在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头等大事,感染人群的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救治是这场战役的重中之重。正如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所言,强化疫情的监测应对,关键就是要严格落实“五早”措施(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而在这一环节,新型肺炎病毒接触和感染人群的个体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在第一时间发现身体不适时迅速前往医疗机构,接受专业的辨别、诊断和治疗,是作为公民在前期减少出行、周密防范之外最该做的。鉴于不少人对此番治疗费用的一些顾虑,1月21日,国家医保局下发紧急通知,“对确诊为新型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对照17年前SARS时期的医疗政策,此番针对新型肺炎国家出台特殊医疗报销政策,应当说非常及时。2003年5月,当时的卫生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多份有关SARS治理费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减免城市和农村困难患者的医疗费用,这距离国内首例SARS病例被发现已经过去半年,在此之前,不乏SARS及疑似SARS患者,因为治疗费用等原因而选择逃避甚至因此发生冲突。

尽最大可能打消新型肺炎感染人群的治疗顾虑,这也是十七年以后抗击新型肺炎所应当汲取的经验和教训,也希望这样紧急出台的政策可以第一时间、最快速地传达并落实到各地医疗机构、治疗人群,不要让患者因为治疗费用的问题而延误治疗,避免出现个体性的人为瞒报。抗击新型肺炎需要全民合力,尽最大可能不让专家忧虑的“超级传播者”出现,不让因为治疗顾虑导致治疗延迟乃至病毒传播的失控。

国家医保局在医保报销上出台专项报销政策,在全国医保覆盖率已经达到相当高的背景下,让新型肺炎治疗的基本盘有所保障。同时也要看到,对各地一些仍未被医保覆盖人群的治疗保障,也需要及时出台相应的具体医疗兜底方案。

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情况,国家层面有必要及时出台相应的医疗费用承担方案,以免各地自主制定治疗费用承接方案存在时间差而降低疫情防控效率。不要让各种费用的报销问题挡住患者的就医之路。除了确诊新型肺炎的患者,其他门诊留观、疑似病患的治疗费用,也有必要第一时间出台相关承接方案。即便有国家医保兜底,也要把费用结算留在最后,先治病。

在当下,治疗病患和控制疫情压倒一切。个人层面,出现身体不适,第一时间及时就医,一旦被要求留观、被认定疑似甚至确诊,就要无条件遵守医院隔离规定,这是考验公民素质和社会责任心的时刻;国家层面,在治疗费用上尽最大可能及时打消公众顾虑,更是在为挤压新型肺炎病毒的传播争取时间,让民众面对疫情能保持冷静和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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