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个民主党派提案聚焦广东“三农”问题

建议将长者饭堂推广到农村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1月09日        版次:GA06    作者:贺蓓 张伊欣

近日,多个民主党派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通报会举行,有20余个提案聚焦“三农”问题。对于农村养老,有提案建议将城市社区长者饭堂模式推广到农村,开设农村长者饭堂;聚焦农业特色产业,有提案建议出台广东省针对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立法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对产品以及产地、工艺、民俗文化、公共品牌进行全方位保护;也有提案呼吁科技助农,建议建设种业大数据中心。

  农村养老

  建议: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增设老年护理专业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仍是广东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民进广东省委会有集体提案关注农村养老问题,其提交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指出,农村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中独居老人占25.83%,比城镇的独居老人户高4个百分点。超过75%的农村老人是与家庭成员一起居住,机构养老方式所占的比重远不到10%,愿意选择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农村老人约占调查人数的60%以上。但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弱化,家庭养老面临居住空巢化、精神寂寞化、生活保障差、服务体系差等各方面问题。

该提案建议,统筹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均等化优质化,建议在优化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方式,比如大力发展普惠性民营养老机构,开设农村长者饭堂,对困难群众试点新型居家养老,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队伍等。“将城市社区长者饭堂模式推广到农村,保证农村部分老人的基本需求。可以考虑在中心村试点设立长者饭堂,进而扩展到周边村庄。对不能到饭堂用餐的老人,可以提供配送服务,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此外,提案还建议引入市场机制,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民建广东省委会今年也关注了农村居家养老。其《关于以居家养老服务为核心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认为,应加大政府重视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扩展受益范围,逐步实现农村养老服务对象由传统“三无”、“五保”老人向全体老年人转变。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成为市场主体,并适时引入对社会组织的评价机制。

民建广东省委会建议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增设老年护理专业,加强基础培训;对在职护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将养老护理职业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以更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于农村养老事业。此外也要把农村老年人协会作为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其优势。

  科技助农

  建议:建设种业大数据中心

近日,民革广东省委会提案情况介绍会召开,会议介绍了省民革报送2020年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集体提案情况,三农成此次集体提案关键词。

《关于聚焦科技创新和优势特色  助推广东打造中国“种业硅谷”的建议》表示广东省种业发展有种质资源非常丰富,生物育种、航天育种技术全国领先等独特优势,但也存在种业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不够强,选育优良新品种的能力不强,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种业发展重视程度不够高等问题。

提案提议要支持建设广东种业科技创新综合性、公益性平台;大力发展生物育种产业;加大地方优势特色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力度;加强种业人才引进与培养等。

其中要依托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或广州国家现代农业科创中心等现有平台,建设种业大数据中心,夯实建设“种业硅谷”的基石:发挥广东省种质资源丰富的优势,共建共享全省种质资源大数据库;发挥广东省生物育种技术领先优势,构建表型分析与基因型鉴定数据库;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重要功能基因的深度发掘,提升重要骨干育种材料创制能力,为优良新品种选育提供物质支撑等。

  专业合作社

  建议: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民盟广东省委会提交的集体提案《关于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指出,截至2019年9月,全省依法工商登记的合作社达4.73万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40家,省级示范社1538家。合作社已日渐成为全省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我省合作社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呈“少、小、弱”特点。此外还存在管理不规范,“空壳社”、“休眠社”占比较高;扶持政策分散,手段单一等现实问题。

该提案建议抓紧出台《推进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修订完善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组建区域性和行业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现抱团经营;结合广东省现代产业园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支持一批具备一定规模和产业基础、辐射带动能力强、运行机制规范、市场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助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

引导合作社积极与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有效对接,在全产业基础上推广“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设立电子商务组织,培育“互联网+合作社”模式;扶持合作社发展休闲旅游、创意农业等,将合作社打造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

  特色产业

  建议:对广东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立法保护

民建广东省委会提交的集体提案《关于以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为抓手,推动我省乡村振兴的建议》指出,大多数市、县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不足,产业规划滞后;特色农产品核心产区优质土地面临的侵蚀问题;大多数经营者在生产、销售方面单打独斗,没有与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联合,弱势地位明显,生产效益不高。同时,还存在龙头企业间合作少、无序竞争多;种植技术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执行不到位;产地品牌保护有待加强,仿冒、假冒现象频现等问题。

提案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成立特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特色产业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推动地理品牌保护立法,出台广东省针对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立法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对产品以及产地、工艺、民俗文化、公共品牌进行全方位保护。配合立法保护的需求,实现从种植、加工到销售等的过程标准化制定和管理,每一个产品都可溯源产地、日期,以“标准”构建推动市场有序竞争,推动地理标志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同时,提案建议引进与培育龙头企业,多方力量撬动特色产业升级,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强化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和执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对保护范围区域的产品种植生产,实行实名制赋码、示牌和定点生产,基于地理信息和数据信息的大数据管理,建立起种植、采收、加工、仓储、流通的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

  灌溉体系

  建议:加快推进“五小”水利工程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的提案中也关注“三农”问题,《关于加强农村治涝灌溉保障 助力我省乡村振兴的建议》提出,作为保障农业发展、粮食安全重要基础的农村防洪、灌溉体系,却仍以上世纪50-70年代建成的水利工程为基础在运行,由于大部分工程已到设计使用年限,加上年久失修,存在问题比较严重,已成为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的制约因素之一。存在建设标准低、设施老化失修严重;人员经费、养护经费等“两费”严重短缺;工程管护机制缺失等问题。

该提案提出,要加快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小山塘、小水陂、小泵站、小堤围、小灌区)及排涝、灌溉渠系的更新改造和重建工作,针对建设标准低、老化失修、隐患突出、功能衰减严重的“五小”水利工程和排涝、灌溉渠系,建议由省政府牵头、以地方为实施主体,加快推进更新、改造和重建工作,完成排涝、灌溉渠系的疏通和加强配套工程。通过5-10年时间的建设,恢复、提高我省农村治涝、灌溉体系能力,为乡村振兴、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保障。省级财政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地方负责落实配套资金,专款专用。此外,还要解决“五小”水利工程的“两费”问题及健全工程管护机制。

采写:南都记者 贺蓓 张伊欣 通讯员何远航 詹辰 岳洋 张慧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