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对2012年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一次升级。这次通过的条例,引人注目的地方在于,它有一系列非常具体的办法,来应对“不文明行为”。
著名物理学家李淼教授到深圳工作了。他在过马路的时候,几次看到即便没有红绿灯,车辆也总是避让行人。这让他感叹,或许这样“文明”的城市,在国内只有深圳一个!
这种体验很私人,别的城市肯定有很多朋友表示不服。但是,只要在深圳待过一段时间,你就不得不感叹,司机还是普遍文明的。我在深圳乘坐网约车,司机都是马上要求系安全带,而在有的城市,司机却会为了方便,把副驾上的安全带“假扣”。我在深圳曾经请教过司机为何如此严格,他回答:“违反规定就一定会被处罚。”
这句话说得容易,要做起来却很难。类似于交通违规这种可以通过摄像头抓拍的行为,处罚起来当然容易,但是有一些不文明行为,本身还没到“违法”,就非常难办。像在禁烟场所吸烟、高铁上坐在别人的位子上不愿意起来,常常让人叹息好人难当,而“流氓”横行。过去两年,有关高铁霸座的行为有过多起,在媒体广泛报道后,铁路部门才想出办法来“对付”。
在这方面,深圳的经验的确值得推广。比如,此次条例赋予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劝阻的权力”,不听劝,就可以报告公安机关。这一条就让这些场所的工作人员摆脱了之前的尴尬,以前他们都苦于“没有执法权”,现在的“劝阻权”,也不是执法权,但却是行动的依据。另外,对那些做出不文明行为还不听劝、不道歉的人,条例规定“执法机关可以将违法行为视频在有关媒体或者场所播放,直至违法行为人依照前款规定道歉”。
你不得不感叹,连获得一个道歉都这么难,需要条例专门作出规定,但这就是目前社会的现实。“不文明行为”的制造者,通常也是不讲理的人。不少朋友都有过在公共场所劝别人不吸烟的经历,往往遭到“理直气壮”的反弹。很多城市都有类似的文明条例,但都是理论性、呼吁性的,缺乏可以执行的细节,在现实中也就变成一纸空文。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这次通过的条例,并没有出现“纳入个人征信”之类的一刀切的重罚,而是对各种层级的“不文明行为”,提出分门别类的处罚办法,这是非常适当的。在社交媒体时代,不文明行为被曝光后,往往会引来铺天盖地的指责,其中不乏“严厉打击”“重罚”的呼吁,动不动就纳入“个人征信”就是一种。但类似的做法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被指滥用征信系统。针对不文明行为,采取何种处罚手段才合适且有效,至今似乎还没有相应的共识。
文明社会的形成,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做到的,它需要整个社会的持续努力。这种努力,包括个人对自己行为的约束,也包括处罚和示范。处罚当然是关键的一环,但是只有有可操作性的、适当的处罚条例,才能真正起到约束的效果。深圳的条例,看上去就非常有可操作性,社会认可度高,这种做法值得借鉴,接下来就是要认真坚持了。□张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