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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法庭”千里之外讨回员工欠薪

斗门法院帮3名身在黑龙江、湖北、重庆的异地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工资款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2月20日        版次:ZA06    作者:袁平峰

云上法庭发工资。

疫情当前,如何帮助员工千里之外追讨欠薪?不会运用“云上法庭”,当事人如何能领回工资款?珠海斗门法院日前用了一招,借助智慧法院信息化手段,为3名身在黑龙江、湖北、重庆的异地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工资款,防疫、执行两不误,受到当事人点赞。

借力云上法庭

千里之外讨回6165元工资

时某是黑龙江省宁安人,2019年3月入职斗门区某工程公司任普工。至时某离职时,该公司尚欠时某工资款6165元未发放。时某到珠海市斗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裁决工程公司支付时某工资6165元。因工程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裁定,2019年11月22日,时某向斗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斗门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不懈查找,2020年2月4日终于通过网络总对总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建设银行账户新进部分款项,执行法官立即进行网络冻结及扣划。此时申请人时某远在黑龙江的老家,又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了让时某早日拿到工资,承办法官灵活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2月12日通过云上法庭系统与时某“面对面”办理了发款及结案手续,双方在线电子签名确认,全程不到十分钟。

云上法庭不会用

微信平台相助发放工资款

2018年6、7月间,家在重庆奉节的葛某和湖北荆州的吴某相继入职珠海某建材公司。2019年7月29日,葛某和吴某因加班费、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后,向斗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经该委仲裁裁决和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该建材公司应支付给葛某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24388.42元、支付给吴某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20407.97元。

2020年1月13日,葛某、吴某向斗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斗门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建材公司财产情况,并督促该公司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该公司于2月7日主动交纳了执行款项。工资款执行到位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络两位当事人,希望通过云上法庭完成交付手续。

但由于二人年龄较大,经多次指导,仍不会使用云上法庭当事人端进行操作。执行法官想到了利用微信平台解决这一问题。2月12日在执行法官的微信视频连线指引下,葛某、吴某手持银行卡拍照,对收款账户进行确认,最终完成了各项交接手续。

老葛、老吴知道在家就可以取到工资款后,不停地对法官说:“谢谢,谢谢!”

抗击疫情

“云”执行措施纷纷上线

记者了解到,这些只是斗门法院“云”执行中的一部分场景。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斗门法院紧急印发《通知》,利用云上法庭、法院诉讼服务网、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电子诉讼渠道,推出网上立案;网络财产查控;网络司法拍卖;云上法庭调查、约谈、听证;多平台送达:短信送达、网上送达、E键送达、网络公告送达;网络查询执行进度;网络退款;保全查封紧急联系专线;涉疫情案件绿色通道等九项线上便民执行服务,帮助当事人足不出户通过网络申请立案,查询进度,领取执行款。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袁平峰 通讯员 姬鸿雁 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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