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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门侨界名人故(旧)居普查全面启动

分批分类保护修缮 打造侨乡文化特色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2月18日        版次:MA05    作者:严亮

龚昌荣故居主体修缮工程已经完成。

南都讯 为加强对江门市侨界名人故(旧)居的保护与管理,传承侨乡优秀历史文化,彰显地域文化特色。日前,江门市出台《关于加强江门市侨界名人故(旧)居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的工作目标,2020 年,全面启动江门市侨界名人故(旧)居普查工作,按分类标准建立保护名录,将建立侨界名人故(旧)居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并订立计划完成这些建筑的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

全面启动普查

逐步完善《意见》细节

对于什么是侨界名人故(旧)居?《意见》中写到包括在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近现代有一定影响的,在某一领域有较大成绩与贡献的侨界和台港澳等著名人士曾经生活和工作期间居住过的建筑;不限于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

《意见》中提出三个基本原则,分别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坚持总体谋划,强化规划管控;尊重历史,有序实施。工作目标是2020年,全面启动江门市侨界名人故(旧)居普查工作,按分类标准建立保护名录。2021-2025年,分批分类开展保护修缮,建立项目库,制定项目建设时间表,每年按计划完成一批侨界名人故(旧)居的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项目,形成侨乡特色明显的社会效益。

尤其提出在全面完成侨界名人故(旧)居普查工作,按分类标准建立保护名录后,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面铺开、专项深化四步走分批分片开展保护修缮。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侨界名人故(旧)居,探索功能合理、可持续利用的模式与路径,在符合保护利用的要求下,开展形式多样、功能丰富的活化利用。

南都记者从江门市住建局获悉,《意见》具有前瞻性,一些细节还在不断完善和探索,比如侨界名人故(旧)居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在活化利用时具体的做法等,在逐步完善摸索。

实施分类保护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意见》提出根据各市(区)普查结果,将侨界名人故(旧)居分为历史建筑类和文物保护类两个类别。《意见》中提到坚持保护利用与普及弘扬文化并重,妥善处理侨界名人故(旧)居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不断提高科学利用水平。支持利用侨界名人故(旧)居开展与保护工作相适应的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传统手工业等特色经营活动或开设陈列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展示性利用。加大对侨界名人故(旧)居文化积淀的挖掘力度,结合全域旅游,打造乡村旅游典范,通过合理的市场化运作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此外,《意见》要求将江门市侨界名人故(旧)居保护工作纳入侨务强市建设工作纲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订保护计划和实施方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侨界名人故(旧)居保护工作,指导侨界名人故(旧)居的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维护修缮等相关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案例

雷洁琼祖居已完成修缮

雷洁琼祖居位于大江镇锦龙村,锦龙村是民进中央名誉主席雷洁琼的家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雷洁琼祖居及农家书屋整体规划打造,项目包括雷洁琼祖居修复、“同心园”建设和周边环境整治三部分,规划面积约1.06公顷。其中,同心园项目建筑面积728 m2,馆内展现雷老先生抗日救亡、投身解放事业的事迹。项目总投资约653万元,其中雷洁琼祖居修复投入资金35万元、“同心园”建设315万元,村周边环境整治及设施配套等303万元,项目已经修缮完成,以雷老先生的祖居和纪念园为核心,通过整合和利用古民宅、古洋楼、古牌坊、古榕树、古村道、美丽田园、荷塘小溪和山林花海等旅游资源,以及挖掘锦龙村的特色人文风俗,充分发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不断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打造红色文化精品,推动红色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走出了红色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的新路子。

龚昌荣故居正在修缮中

12月15日,南都记者从江门市住建局获悉,位于蓬江区水南龙环里的革命烈士龚昌荣故居目前正在进行修缮,按照文物保护和“修旧如旧”原则,已经完成故居房屋主体修缮工程。接下来,将挖掘、征集龚昌荣烈士的生平资料、从事革命斗争的史料、个人物品,深入挖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江门五邑地区隐蔽战线斗争以及工农运动的有关史料。通过挖掘、整理史料,计划把龚昌荣烈士故居打造成教育党员群众、宣传党史国史的重要基地。同时,将打造好的龚昌荣故居与江门市其他红色资源整合起来,打造出新的红色精品线路。

摄影、采写:南都记者 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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