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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9成受访者称物业费偏贵

目前中山主流的房屋物管价格每月2-2.8元/平方米,业主最关注服务质量,收支是否公示等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6月19日        版次:QA04    作者:萧倩苑 刘贤沛 吕婧 侯玉晓

现状:中山物管费用普遍在中端水平

根据调查样本显示,本次房屋楼龄1-5年内的超过半数,属于次新房,5-10年的次新房也较多,占23%;1年内的新房及10-15年的次次新房也有10.08%。这与中山目前的房屋存量市场也匹配。

目前,主流的房屋物管价格集中在2-2.8元/平方米·月。数据显示,这一价格区间的选择比例为46.12%,这也与过往中山主要的物管费用定价水平相当,与调查样本的次新房比例相近。令人瞩目的是,物管费超过2.8元/平方米·月以上的小区超过37.6%,这一价格基本是中山较为高档小区的价格水平。

然而,这是不是真实的物业成本水平呢?答案是未必。有物管公司反映,物业费用的收取可能不及成本,很多时候是通过其他公共收益弥补亏损部分,但业主可能并不知道。

心态:超9成人称服务水准与物管价格不匹配

这样的费用水平业主们满意吗?从数据上看,超过9成的人都认为,物业费偏贵,服务水准与物管价格不匹配。只有极少数人认为服务水准与物管价格匹配,或是“物超所值”。

这也是部分小区自交楼后出现纠纷的原因之一。记者发现,此前就有雅居乐剑桥郡、蓝波湾等小区因为物业费等问题与物管方闹得不欢而散,最后出现了下调价格、更换物业等情况。

不过,也有物业人员认为,即便物管价格偏低,也可能会出现小区业主对物管服务质量不满意的情况,毕竟众口难调。某大型物业公司的人员说,“举个例子,有业主嫌弃小区内的一棵树木散发臭味要求砍掉,而有业主却认为没有味道、砍树会破坏小区绿化,一件简单的事情就会让物业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随着物价及人工上涨,也曾有过物管公司要求涨价的情况。不过从最终结果看,往往双方并不愉快。在关于物管费涨价的调查中,超过9成的人不希望涨物管费。若要让业主点头同意涨物管费,65.89%的人认为,物管服务质量好是最为关键的;也有近5成的人认为,最好有政府部门派人指导,说清楚涨价的原因。然而,认同物业亏本说法的,占比仅34.88%;只有一成左右的人担心物业撤场,小区无人管理。

记者在走访小区中发现,大部分业主较为关心清洁、绿化、泳池、安保、车位管理等看得见的东西,水电设备、消防等则关心较少。上述关心的方面也是最容易引起双方争端的问题点。

了解:绝大部分业主希望公布小区收支情况

面对物管,不少业主天然没有信任感,这或许与物业对外宣传不足及收支没有及时公示有关。据数据显示,约95%的人表示不知道小区公摊面积的收益情况,知道小区内有进行物管费等费用收支公示的人不到9%,这意味着即便业主想了解物管是否出现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也无从得知。而在“你希望物管公司应该进行收益公示吗?”问题中,绝大部分的人都希望物管公司进行收益公示。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山仅有万科、保利等部分小区进行收支公示。

实际上,在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中,就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每年不少于一次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核查,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不过,在调查小区收支公示的频率上,有超过半数的人希望每月公布,选择每季度公布的超过4成。只有极少数人希望半年或1年公布。记者向部分物业公司了解到,考虑到公示项目的繁琐性,目前不少小区在半年或一年之间公示收支。

此外,在小区是否存在上调物管费的调查中,有78.29%的人表示没有调整,在剩余的有上调物管费的业主中,超过6成以上表示物管调整价格没有通知。不过,也有物管公司人员称,根据中山市相关部门要求,上调物管费用必须进行公示,因为采取纸质化公示,导致部分业主可能因为不在小区、未经过宣传栏等,所以不知道物管费上调。

公摊:不少业主倾向公摊类设施不收费

在公摊类别的部分费用调查中,泳池收费是业主们普遍关心的重点。此前,就有小区上调游泳费用或“从零到有”引起业主不满。在“你认为泳池应该收费吗?”的调查中,有55.43%的人认为泳池属于公摊面积,应该提供给业主免费使用;只有35.27%的人支持收费,认为“谁用谁给钱,用收益抵成本”。实际上,记者了解到,中山绝大部分小区都选择把泳池外包给机构去运营,从中收取运营租金,水费等消耗则由承包机构承担。这一选择是出于安全、易有收益、撇除风险等角度考量。

而装修等相关费用,有超过6成的人认为不合理,原因是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不过也有物业公司称,这些费用政府部门有相关指引。在意见稿中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装修人员收取出入证工本费。业主可依法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或自行处理装修中产生的垃圾和余泥渣土。装修保证金(押金)具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按有关保证金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除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其他与装修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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