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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宇:争创一流,奋力迈进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去年共批捕犯罪案3819件5927人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3月02日        版次:HA08    作者:蔡雯 李鹏 杨振华 黎秀敏 郭秋成 田飞 王诗媛

B检察院报告

南都讯 3月1日,在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宇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2020年,惠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市检察院党组提出“争创一流,奋力迈进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的工作目标,为推动惠州检察再上新台阶发出响亮的“动员令”。

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10件35人

2020年,惠州全市检察机关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惠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实施意见,为“双区”建设和国内一流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生态环境。

2020年,惠州检察机关共批捕犯罪案件3819件5927人,起诉5691件8118人。提前介入涉疫案件37件,批捕涉疫刑事犯罪案件67件78人、起诉69件78人。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10件35人;受理审查起诉27件145人,全部审结起诉。强化与监委沟通协调,起诉职务犯罪105人。

2020年,惠州检察机关依法起诉金融犯罪29人、非法集资类犯罪9人、涉扶贫资金犯罪2人。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件,救助70人,发放救助金109.8万元。对涉环境污染的行政公益诉讼,提出检察建议61件。办理固体废物污染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件23人,提出赔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850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223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余吨。办理水污染、海洋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109件。

审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6.92%

据介绍,2020年惠州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最高检“客观公正”“少捕慎诉”等理念,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共不批捕1830人,不起诉1156人,分别占同期案件的23.59%、12.41%,审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6.92%。

正确把握检察监督与检察办案的关系,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3件、撤案128件。纠正移送起诉漏罪案件61人,纠正漏捕漏诉263人,向法院提出抗诉30件。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次全省排名第二,监督撤案数全省排名第三。

刑事执行监督规范有力,共向被监督单位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763件,纠正一起执行依据错误案件。与惠州监狱建立罪犯重病报告制度,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6438件。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适用率为82.53%,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67.19%,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占比29.07%,均排名全省前列。

公益诉讼案立案数同比上升308%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共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2件。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同比上升308%,诉前程序数同比上升130%,起诉数同比上升255%,均排名全省前列。

龙门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龙门实现全域禁猎、设立三年禁猎期。推动“军地”牵手,会签了《关于建立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全市各地英烈设施及烈士墓园开展集中排查,向有关单位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实现对国防、军事等领域以及英烈名誉荣誉的公益保护。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积极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域国有财产保护”“涉税国有财产保护”等专项工作,督促依法追回国有财产逾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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