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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全面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年底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6月24日        版次:HA02    作者:杨振华

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我宣布惠城区全面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正式启动!”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陈宇浩宣布。6月20日上午,惠城区全面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启动仪式在市第一小学操场举行,标志着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

据悉,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三步走”的模式有序推进。到2020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动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2020年底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3年底,完善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系统,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建成。

惠城区(含仲恺)每天需要处理生活垃圾2200多吨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长期工程、系统工程,也是提高全社会文明素养、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惠州市环卫事务中心主任翟伟中介绍,惠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治理系统,大力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抢占绿色崛起制高点、打造环境革命升级版。

近段时间来,他们草拟制定了《惠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配套政策和制度,为全市推行垃圾分类提供制度支撑和管理标准。联合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建立垃圾分类体制机制。接下来,将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持续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分层次培训,全覆盖指导服务。推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强化法治、政策、资金等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动建立上下统一、协调联动的工作制度体系,形成规范化、制度化、能落地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目前,惠城区(含仲恺)每天需要处理生活垃圾2200多吨,生活垃圾处理场基本满足需求;加快“小分类”垃圾配套终端处理设施,建成日处理能力达600吨以上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但是,惠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体系尚不健全,处理设施结构不平衡,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不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不完善。接下来,惠州将在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前端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健全激励措施,引导和促进居民有效分类;中端加快配合分类运输设备,逐步建立完善匹配的系统;末端按照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和分散处理相补充的方式,提高焚烧处理能力,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衔接机制,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能源回收体系,推动形成统一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各试点单位设施设备已安装到位

全面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既是惠城区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方向迈进一大步的具体体现,也是提升文明城市形象的有力措施。惠城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张向城介绍,今年以来,惠城区立足自身实际,采取“党建引领、单位责任、居民自治、社区协调、志愿者参与”的“五位一体”运作模式,依托网格化管理,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各试点单位垃圾分类投放箱、可回收物垃圾箱等设施设备已安装到位,运营管理体系、分拣中心建造完毕,机关单位、物业小区和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已按计划顺利完成。

张向城表示,接下来惠城区将大力倡导“家里分好类、定时定点投放”模式,强化机关团体、行业、社区等示范引领,深入推进教育、医疗、集贸市场等行业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积极创建精准分类居住小区(社区),打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各单位要根据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为下一步全区范围内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现场展示各种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

启动仪式上,社区代表进行了发言,青年志愿者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倡议大家争当“分类理念”的宣传者,争当“分类行动”的引领者,争当“分类投放”的参与者,争当“分类减量”的监督者。仪式结束后,参加人员一起参观了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展板,体验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并在互动区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有奖问答等。

记者在现场看到,市一小操场旁边停放着蓝色的可回收物收集车、红色的有害垃圾收集车、绿色的厨余垃圾收集车,还有环保企业展示的资源再生屋、智能垃圾分类箱、智能语音分类垃圾桶等各种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小威小威,我要扔水瓶。”“好的!”在智能语音分类垃圾桶展示台前,工作人员对着垃圾桶说完要扔的垃圾后,桶盖自动旋转到可回收一侧的垃圾桶,垃圾扔进去后又自动盖上。“我们这个智能分类垃圾桶的语音系统可以识别4000多种垃圾。”工作人员说。在资源再生屋前,根据工作人员的演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门别类投放完后,还可以到旁边配备的洗手池洗手,设计可谓十分贴心。

  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实施区域:全区各街道。

(二)主体范围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其他市场主体。包括宾馆、餐馆、购物中心、超市、旅游景区、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店铺、商用写字楼等。

3.社区。包括居民小区、单位家属院等。

(三)分类要求

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采取“大分流、小分类”的模式。具体为:将居民家中、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相关企业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餐厨垃圾、废旧衣物、果蔬垃圾等作为“大分流”的内容,通过各自独立的收运处理体系先行分流处理。除以上外,居民家中、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相关企业等产生的其他日常生活垃圾作为“小分类”的内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进入单独收运处理系统,严禁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结合惠城区实际,进入“小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四分法”进行分类:分别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设施设备分别对应专用标志颜色为蓝色、绿色、红色、灰色。

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

2.厨余垃圾。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家庭、单位食堂、宾馆、餐馆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打印墨盒、硒鼓等。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四)分类体系

以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区(单位)组织、住户落实的方式推进实施垃圾分类。建立一套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的原则,设立垃圾分类收集点,统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倡导使用垃圾分类收集智能设备,完善垃圾收运环节,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两网融合”,完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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