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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启动“乐购东莞”注入300万元资金促消费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4月28日        版次:DA04    作者:刘辉龙

专题

“乐购桥头”正式启动,东莞桥头镇将注入300万专项资金促消费,主要用于企业促消费和优惠券补贴。今年分三期举办,每期活动经费各为100万元,其中线上电子消费券50万元,线下纸质优惠券50万元。桥头镇今年的促消费活动亮点主要有“三多”,分别是资金增多、形式增多、商家增多。今年将比上一年促消费专项资金足足增加270万元。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发放优惠券的形式展开,并设置了电子抽奖券,以满足更多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计划发放300万元消费券

加快推动消费市场恢复增长,进一步拉动内需、带动消费,激发市民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4月24日,东莞市桥头镇正式启动2020年“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

据介绍,今年的促消费活动亮点主要有“三多”,分别是资金增多、形式增多、商家增多。今年专项行动计划发放300万元消费券,分三期举办,每期活动经费各为100万元。其中线上电子消费券50万元,线下纸质优惠券50万元,比上一年促消费专项资金足足增加了270万元。

消费优惠券补贴金额由镇财政全额承担。参与活动的企业商户根据实际收回的优惠券面额及数字平台审核反馈的有关结算资料,在活动结束后15天内,商家收集汇总统计优惠券总额,并开具镇财政补贴额度的发票到桥头镇商务局办理手续。

据了解,只要在桥头镇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与商户,投放时同等条件下纳统企业和名优特新产品优先。桥头镇今年第一期促消费活动多家企业参加,当中涵盖了餐饮、零售、文具、酒店、超市、百货、医药、电器等,该活动将以“等你在桥头欢聚齐乐购”为主题,分三期进行,分别在“五一”、端午、荷花节、中秋、国庆和岁末年初等重要节庆日期间进行,每期时间为2个月。第一期为:“五一”节、荷花节期间(即5月1日―6月30日);第二期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即9月26日-11月25日);第三期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即12月26-2021年2月25日)。

按照方案,此次促销活动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2020年4月28日、29日17时至20时30分在莲湖广场、上悦汇广场、大润家商场、广隆百货商场和石竹山水园小区派发纸质消费优惠券;二是在线上派发电子优惠券,派发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5月1日、5月9日,分别为10时、12时及15时三个时间点,领取途径:打开微信搜索“乐购东莞优惠券”小程序,点击“镇街代金券”,点进去领取“代金券”。同时,还协助和鼓励企业自行投放优惠券,实行优惠叠加,把促销优惠活动覆盖面扩大至各类消费人群。

线上和线下同时开展

今年的促销活动主要通过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一是在桥头镇人流较多的场所设点公开派发纸质消费优惠券;二是通过相关电子平台投放电子消费券。同时协助和鼓励企业自行投放优惠券,实行优惠叠加,把促销优惠活动覆盖面扩大至各类消费人群。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发放优惠券的形式展开,并设置了电子抽奖券,以满足更多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线上形式主要是通过相关数字平台(如微信“乐购东莞”小程序、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投放电子消费券,以满减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直接补贴,消费者可以在有关平台领取并到指定商家消费,在消费结算时兑现。线上电子消费券又分两种形式发放:一是以抢券的形式。在指定时间点上架,先抢先得;二是以抽券的形式。消费者先网上报名,随机抽取消费券获得者。电子消费券面值为10元、20元两种面值,消费满50元抵扣10元,满100元抵扣20元,有效期为10天,过期无效,相关优惠金额重新返回优惠资金池供其他消费者申领。消费券能在全镇参与企业商户使用。

线下形式则是通过公开派发优惠券的活动方式开展。持券人参与商户消费可直接抵扣优惠。优惠券面额为20元人民币(优惠补贴金额由镇财政全额承担,可与商家原有优惠叠加使用),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张,同一次消费最多可使用10张,优惠券有效期为二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可在指定企业消费,过期无效。纸质优惠券主要倾向于桥头镇有意向参与活动并在商务局备案的纳统企业、纳统线下样本企业商户。

文/刘辉龙

制版:杨存海 郭红霞 凌凌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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