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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期满 原有装修拆不拆?

宝安一社区调解委员会巧解厂房租赁纠纷,最终双方同意维持厂房现状交接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6年06月12日        版次:NA05    作者:潘莹瑜

  租方物业公司负责人送锦旗感谢社区。

  一边是房东坚持按合同“恢复原状”,一边是租客诉苦“拆了就是浪费”。在深圳宝安西乡街道固兴社区,一桩因厂房租赁合同期满引发的“拆与不拆”拉锯战,险些将双方拖入诉讼泥潭。然而,一场由社区调解委员会主导的“背靠背”对话,最终让这场博弈化干戈为玉帛。这面写着“为民维权办实事 公正调解暖人心”的锦旗,近日被送到了固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送旗的是租方物业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再三感谢社区在化解厂房租赁合同纠纷中的辛勤付出。

  僵局

  物业公司对厂房装修

  房东坚持“恢复原状”  

  这起纠纷的导火索,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的一项关键条款——恢复原状。

  今年初,辖区某物业公司与业主方(房东)的厂房租赁合同自然到期。但双方在“到底要不要拆”的问题上卡住了。

  问题出在装修上。租赁期间,物业公司对厂房进行了装修改造。物业公司认为,当初的投入提升了物业使用价值,强行拆除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还会让双方都蒙受经济损失。

  而房东方面则秉持契约精神:合同白纸黑字写明“合同期满需恢复原状”,既然租期已到,理应把厂房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调解

  给房东算两笔账

  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化解纠纷 

  一边是法律条文,一边是现实利益,双方各执一词。接到求助后,固兴社区调解委员会迅速研判,拿出了“背靠背”的沟通策略。

  调解员先找到了房东,算了一笔“时间账”和“损耗账”:即便强制拆除,厂房内部的管网、地面、隔断等经过重装,是否会破坏原有结构?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谁来清理?重新装修到能出租的状态,又要花费多少时间和成本?这实际上是一种“二次损耗”。

  “恢复原状”的初衷是便于下一轮出租。既然物业公司的改造确实提升了物业价值,那么“维持现状”或许比“推倒重来”更符合市场逻辑。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引导物业公司理性看待资产折旧与契约精神。在算清“经济账”和“法律账”后,双方的态度逐渐软化。最终,在社区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核心共识:维持厂房现状进行交接。一场险些诉诸法律、耗时耗力的商事纠纷,就在社区层面画上了句号。事后,租方物业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写着“为民维权办实事 公正调解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固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再三感谢社区在化解厂房租赁合同纠纷中的辛勤付出。

  采写:南都记者 潘莹瑜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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