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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人教育机构“人去楼空”市消委会称收到投诉212宗

该公司数月前向市消委会表示,无法再处理退款诉求,不再接受调解 市消委会表示,将根据近期消费者反映开展调查或信用推送等工作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3月23日        版次:NA04    作者:焦明梁

  明辰教育公司在龙岗的办公场所大门紧闭。

  明辰教育在天安云谷产业园内的办公场地内部已被清空。

  明辰教育原办公场地的墙上,还留有业绩榜。

  近日,多位深圳市民向南都记者投诉称,他们在一家名为“明辰教育”的公司报名了成人继续教育服务,并缴纳了数千至上万元不等的专科或本科阶段全部学费。但在成人高考结束、被专科院校录取后,他们发现该公司并未为他们缴纳学费,而公司在深圳的办公点也已人去楼空。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回复称,去年消委会共收到深圳明辰投诉212宗,涉及金额156万余元。今年1月,该公司向消委会表示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无法再处理消费者退款诉求,不再接受调解。消委会表示,接下来将根据近期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开展调查或信用推送等工作。

  A

  报名成人教育并缴纳数年学费 考上后发现机构未缴费

  近日,深圳市民杨先生向南都记者反馈称,2022年8月,他在广东明辰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辰教育)报名了成人高考教育培训,并选择报读了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创新学院)。对方表示,他们是创新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学员通过考试后,在未来两年半时间内继续在明辰教育教学点就读,学费共计7100元,在报名时一并收取。

  在2022年底通过考试后,杨先生却一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但是明辰教育的老师一直宣称“开学了就有通知”。今年2月初,他发现创新学院在官网发布通知,要求新生在3月1日前缴纳第一学年3000元学费,逾期不缴费注册将会被取消入学资格。当他再次向明辰教育的老师询问时,对方已经不再回复消息。后来他发现,明辰教育位于龙岗区的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为了避免逾期,杨先生自行缴纳了3000元学费。

  2月底,创新学院官网发布公告称,明辰教育不是学校“成教备案校外教学点”“与该公司没有合作”,但将为符合条件的新生正常注册学籍。杨先生告诉记者,最终学校相关负责老师告诉他,除了正常向学校缴纳的学费,还需要另外缴纳1600元教学点服务费,学校将安排他们到合作教学点完成两年半的学业。

  与杨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周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在明辰教育报名了专本套读服务,报读的院校分别为创新学院和暨南大学,学费共计13300元。虽然目前与她对接的负责本科阶段学习的老师一直宣称不清楚专科服务发生的问题,并强调公司仍在正常经营,但今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在4月开始,而周女士还没有上过正式课程,一直在看课程回放。

  根据这些报名的学员自发统计,目前已有约70人反馈在明辰教育报名了专科或专本套读学习,每人缴纳的学费金额从6000元至1.6万元不等。

  B

  公司在龙岗办公场所早已被清空 还拖欠了数万元物管费

  天眼查信息显示,明辰教育成立于2013年,公司股东为黄强和汪理伟,该公司还以80%的持股比例投资了深圳市明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明辰)。今年1月30日,前述两家公司均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天眼查信息,前述两家公司地址分别为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6栋2003和2004。

  3月16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位于天安云谷产业园内走访。在6栋20层记者看到,位于北侧的一处办公场地大门紧闭,在玻璃门和办公室前台处均有“明辰教育集团”字样的标志。办公场地内有约30个工位,此外还有两间办公室,但均已被清空。而南侧另一处面积达数百平米的办公场地内,大厅和5间办公室也已经被完全清空,墙上还留有用于记录公司员工和团队业绩排名的榜单。

  记者注意到,明辰教育公司外一侧的“资质荣誉”墙上悬挂了十余张标牌,其中包括“暨南大学自学考试合作助学点”等,此外还涉及与华南农业大学等学校在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合作。

  据产业园内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已经有超过百人前来向他们询问明辰教育的情况。他表示,在去年底明辰教育就已经将公司内的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搬离,并且至今还拖欠着数万元的物业管理费用,物管公司已经打算起诉明辰教育。

  C

  机构未在龙岗教育局登记 多所高校曾声明机构不得代收学费

  在发现明辰教育未向学校缴纳学费、办公场所被清空后,不少学员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投诉。有学员在向龙岗市监部门投诉后,收到短信回复称“成人教育纠纷不属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向教育部门反映。

  南都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龙岗区教育局。近日,龙岗区教育局回复记者称,明辰教育并未在龙岗区教育局审批登记,该机构的教育登记部门为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明辰教育仅是该机构在深圳的办学点,因此他们无法对该机构作出处理。

  周女士向记者提供了报名前明辰教育老师发来的一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证照主体名称为广州市天河区明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辰),办学内容为“成人高考考前辅导、自学考试辅导”,主管部门为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证照有效期为2020年11月至2024年11月。天河区政府官网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天河区校外培训机构证照齐全名单中,广州明辰也在其中。天眼查信息显示,广州明辰于2020年成立,由黄强100%持股。

  周女士还告诉记者,报名前她曾经前往暨南大学官网查询过,发现明辰教育确实出现在2021年的合作名单内,但2022年的名单老师称“还没公布”。南都记者在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官网查询到,明辰教育仅在2021年学院公布的自学考试教学点名单中出现过。而在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记者查询到广州明辰为该校2021年、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合作办学教学点,但并非明辰教育。

  3月17日,南都记者拨打了多个天眼查平台和合作学校官网公布的明辰教育、深圳明辰和广州明辰的电话,但均处于关机或无人接听状态。

  记者注意到,暨南大学教育学院于今年1月18日发布公告称,有校外机构冒充学院名义代收成人教育学费,并强调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学费一律由学生按年缴至学校指定账户,任何校外机构、校外教学点不得代收学费。而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也分别在2021年、2022年发布过类似通知。

  D

  明辰教育称“未跑路”学员补1600元仍可完成学业

  3月21日晚,自称公司法人黄强与南都记者取得联系,就深圳公司搬离、与创新学院关系、学费缴纳等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黄强称,深圳的办公场地清空并非“跑路”,而是公司调整经营场地,4月会安排新的场地。他表示,此前公司业务团队进行了拆分,主要负责自学考试业务的广州公司仍在正常运作。深圳公司的合伙人负责其他业务,退租后未缴清的物业费用“已经在(跟物管公司)对接”。天眼查信息显示,广东明辰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明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大股东和法人均为黄强,深圳市明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则为汪理伟。

  关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创新学院)发布公告称与明辰教育无合作关系一事,黄强解释称,行业内部关系“比较密切”、会有“资源共享”,明辰教育是与创新学院的合作点进行合作、“没有直接跟高校合作”,可能有个别工作人员出现招生违规、宣称与创新学院有合作,但公司没有宣传过。

  黄强承认,这种合作关系创新学院之前可能不了解,但事情发生后,他们已与创新学院进行沟通,最终确定了让学员补缴1600元、后续两年半的学习在创新学院合作点内完成的方案,“不用再交另外费用”。至于这1600元的额外费用是由学员自己承担还是公司后续补还给学员,黄强称正在与合伙人商议。

  记者就学费问题向多位学员进行了求证。杨先生告诉记者,此前创新学院相关负责老师确实称将从他此前直接缴纳给学校的3000元学费中退还1400元,并让他选择一家学校合作点完成后续学习,但没有人向他解释退还费用的原因。另一位学员周女士也表示,学校的一家合作点老师与她取得联系,表示需要另缴1600元给学校,后续学习在合作点完成,创新学院的负责老师也告知了她这一方案。

  至于向消委会表示公司濒临倒闭、无法再处理消费者退款诉求一事,黄强称,1月因为团队调整、人手不足,无法处理调解事宜,因此向消委会请求结束调解。他表示,因为疫情公司遭遇经营困难,目前正在积极处理学员问题、保证学员的正常学习。他表示,涉及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的学员已经安排完毕,只剩下创新学院的学员问题正在处理。“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如果是因为个人情况要求退费,只能按照合同条款走。”

  对此,杨先生认为,因明辰教育合同违约在先,他拒绝接受向其他教学点另外缴费的方案,并要求退还此前自己向明辰教育缴纳的7100元学费,后续自己直接向学校缴纳学费。

  部门回应

  由于无法继续开展调解 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

  有学员向记者提供了2月9日他收到的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回复短信。短信称,1月10日,深圳明辰明确回复消委会“公司已无能力处理学员各类的退学退款诉求,不再接受消委会调解”。消委会表示,由于无法继续开展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3月21日,消委会回复南都记者称,2022年,消委会共收到深圳明辰投诉212宗,涉及金额156万余元。消费者反映在深圳明辰报名后,课程质量达不到宣传效果、承诺退款迟迟不到账等问题。

  消委会表示,去年10月28日他们已约谈该公司。对方表示,自2021年以来公司经营困难,退费学员较多,公司将按月排期,对符合退费条件的学员逐步完成退款。经交涉,2022年涉及该公司的投诉超六成处理成功。2023年1月10日,该公司向消委会发来书面声明,表示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无法再处理消费者退款诉求,不再接受调解。消委会表示,接下来将根据近期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开展调查或信用推送等工作。

  律师说法

  明辰教育或将承担虚假广告的相应法律责任

  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海波表示,从学员反映的情况来看,如果双方合同明确约定明辰教育代收了“学费”,但未按约定向学校代交学费,则明辰教育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在部分学员的招生过程中,明辰教育可能存在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如果学员可以提供充分证据,明辰教育将要承担虚假广告的相应法律责任。

  但他也指出,由于创新学院等学校并未直接与学员签订协议约定由明辰教育代收费用,学员不得拒绝向学校缴纳学费,否则可能面临不利后果。“学员向学校缴纳学费后,可以根据协议起诉明辰教育,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此也提醒各位学员,对于代收学费事宜,建议事先跟学校沟通,取得书面认可后再缴纳。”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焦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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