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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是企业家”的深圳 如何打造营商环境

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和企业保持密切沟通,通过立法回应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精准对接有迫切产业空间需求的企业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7月14日        版次:NA04    作者:魏凯 王睦广 程昆 张小玲

  2019年4月1日,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以《优化营商环境,从一张复印件开始》在人民日报发文,提出一张小小的复印件是群众对窗口服务最直观的感受,背后折射的是一个城市营商环境尤其是政务服务水平。

  文章发表后深圳全市政府部门立即落实,从全面提供免费复印服务,到后续精简办事材料,再到政务数据共享,从“小切口”推进“大改革”,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当时刚刚组团从深圳考察营商环境回来的青岛市政府部门也马上宣布跟进深圳的做法,为办事者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一项营商环境的改进带动其他城市跟进,这就是深圳营商环境改革的示范效果。

  在国家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作为特区的深圳一直都发挥着窗口的作用,而在2019年被中央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历史责任后,示范又成为了它的使命。

  从2018年开始,深圳陆续出台了从1.0到4.0版本的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累计已经推出了700多项改革任务措施。省里2019年出台《深圳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行动方案》,支持深圳朝着世界一流水平看齐,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从示范角度看,观察被誉为“特产是企业家”的深圳近年来是如何围绕自身的特点进行答题的,也许能给其他城市更多的启发。

  改革秘笈

  政企沟通渠道要怎么建

  

  在今年年初的两会上,来自深圳的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集团董事长陈志列讲了一句爆红的话:“深圳的特产早就不是荔枝,而是企业家。”这句经典的总结也让民间对深圳的认知除了“创新之都”外,又多了一个“企业家梦想之都”。

  作为深圳市工商联主席的他非常熟悉深圳本地企业发展历程,也对政府如何密切和企业联系沟通、及时帮企业解决问题有着切身的感受。

  在他看来,非常重视深圳企业家意见是深圳营商环境的一大特色。市委市政府在出台一些涉企政策的过程中都主动会征求市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群体的意见,很多最后公布的政策文件都直接吸收了来自企业家的好的建议。

  王伟中就曾公开表示,为了有更多的获取信息渠道,很多深圳企业家都有他的手机和微信号,大大小小各类型的企业都有,这些年他们也给其发了很多建议。

  在关键时刻,和企业之间的这种密切的联系发挥了重大作用。

  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因为融资渠道收紧而出现的股权质押危机,许多深圳民营企业也深陷其中。当时深圳市委市政府通过市委统战部和市工商联的内部报告最早了解到这一情况,快速组织开展调研,与十多位企业家座谈,了解问题的根源在哪里,情况有多严重,两周左右就出台了3个文件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这一过程中,深圳的快速响应是妥善处理问题的关键因素。

  在事后向媒体讲述这段经历时,王伟中回忆说:“时间不等人,有时候可能一天过去,就错失了很多。企业的资金链如果断掉,那这个企业再重新起来是非常难的。”

  在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思康看来,深圳在这段救助经历中采用的具体操作手法也很能代表深圳的特色。

  当时政府通过国有控股企业筹集了150亿元资金,再联合社会资本250亿元,共同以债权、股权等方式向企业注资,帮助企业化解困难。整个过程都是市场化运作,不仅被救助企业得到平稳发展,这些资金也全部安全回笼,同时还有一定的收益。

  值得一提的是,对危机中的企业采取政府注资入股的救助手法也是2008年欧美金融危机中各国政府救助金融机构的标准做法。从这点看,深圳的做法确实做到了契合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

  除了在危机处理的过程中密切和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在日常涉企政策的制定中,深圳也做到了这一点。

  在制定紧缺人才个税补贴的政策过程中,市政协委员陈志列曾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能否在判断紧缺人才的标准上照顾到企业的需求,把企业从国外引进的人才也视为紧缺人才,最终深圳市出台的政策中采纳了这一建议,用行动体现了对企业、人才的尊重。

  在制定营商环境改革4.0政策前期,深圳市发改委面向全市市场主体开展了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大征集”“大调研”活动,召开了系列企业座谈会,从收到的近2000条意见建议中系统梳理问题清单及政策建议,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将100多项改革举措纳入正式出台的政策。

  为企业减负的深圳做法

  

  这些年关于深圳城市发展的讨论中,企业外迁始终是焦点问题。

  2017年深圳市政协发布的调研报告就提出,受土地厂房租金、员工工资、原材料成本等要素成本上升,以及内地大力度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深圳有相当一批企业已经先行一步,在深圳周边、内地以及印度、东南亚等地有计划地开展产业转移,制造业外迁已成潮流。

  2018年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市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当前企业外迁风险不容忽视,目前深圳制造业企业受扩张需要、综合营商成本上升、其他城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因素影响外迁,存在部分外迁引发整体外迁,龙头企业外迁导致供应链跟随外迁的风险,进而危及深圳产业链完整性。

  对于外界种种议论,深圳一方面带着居安思危的态度仔细倾听,另一方面也不断在各种场合表达对于企业自主行为的理解。

  把视野拉长来看,类似的忧思其实并不新鲜。在深圳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似曾相识的议论。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特区失败论”、90年代“特区不特论”、本世纪初的“深圳抛弃论”,还是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欧美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当时看来都步步惊险,事后都是有惊无险。

  在尊重企业市场行为的同时,深圳也并非对市场放任自流,而是拿出来政策帮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2018年出台《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一口气拿出了“四个千亿”计划支持企业。  

  “四个千亿”全部都瞄准当时企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用一套组合拳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这套计划实施下来后,2018年就为企业减负超过1400亿元,2019年又是1500亿,2020年是1100亿,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最近两年深圳商事主体数量、制造业产值和经济增速继续稳中向好。

  

  土地不足的难题怎么破

  

  受先天条件的限制,发展空间不足始终是深圳面临的首要问题之一,如何解决也是深圳营商环境改革发力的重点。

  为了打消外界的疑虑,2019年底深圳就一口气拿出30平方公里的产业用地对外推介,2020年再完成15平方公里土地整备任务。在2020年深圳招商大会上,王伟中向外界公开表示,现在深圳已经基本实现了从项目等空间到空间等项目的历史性转变。他还现场承诺,只要是符合深圳产业方向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求的优质项目,“深圳一定有地可落”。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去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打造“两个百平方公里级”高品质产业空间的总体目标,“保留提升100平方公里工业区”和“整备改造100平方公里产业空间”。

  “保留提升100平方公里工业区”,即划定范围并长期锁定对深圳具战略性、支撑性意义的实体产业空间,加大政策精准扶持力度,形成预期稳定、成本适中、集约高效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整备改造100平方公里产业空间”,即在“十四五”时期重点完成土地整备25平方公里、连片升级改造25平方公里,结合近年已整备入库的20平方公里,形成约70平方公里的产业空间,再通过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整备约30平方公里,共同形成约100平方公里产业空间。

  对于存量产业项目,深圳提出优先通过产业项目遴选、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等方式,引导其继续在市内范围落地;对于租用厂房的企业可由辖区政府协调,与厂房业主签订不低于5年的租约。对于增量产业项目也将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机制,提前做好空间资源与产业项目的对接。

  数据显示,深圳2020年原计划整备各类土地15平方公里,实际完成19.69平方公里,完成率131%,打造“两个百平方公里级”高品质产业空间行动已经出师告捷。

  今年初,深圳又继续推动产业空间保障机制升级,出台《产业空间直供计划实施方案》《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精准对接一批有迫切产业空间需求的企业。

  前一政策专门针对需要自建产业空间的企业,凡是经过深圳产业项目遴选机制被认定为重点项目,可以直接供地;后一政策针对暂时不需要自建厂房、只需要租赁发展空间的创新型企业,市区政府部门将通过配建、行政划拨用地等方式筹建一批创新型产业用房,再以优惠的租金向它们提供。

  这些政策再结合此前早已经执行的划定工业用地红线的做法(即确保中长期内深圳工业用地总规模不低于270平方公里,占全市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30%),很好地保障了一批重点企业的用地需求。

  例如,去年5月,作为深圳产业大区的龙岗就利用三宗行政划拨用地,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定制化”厂房需求,凡是有意租用厂房的企业都可以率先报名申请。该信息发布不到一周,便征集到意向定制企业23家,意向定制面积约为项目总建筑面积近两倍,最终有9家高科技企业入围。

  “公司两个厂房面临拆迁,面临着3万平方米的厂房需求困境。此次入围‘厂房定制’为企业发展解决了燃眉之急。”入围企业之一的深圳都乐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这样说。

  

  用突破性立法引领改革

  

  在新公布的4.0版营商环境改革中,善用特区立法权是其中一大亮点。

  这版的改革措施提出,加快推进反不正当竞争、社会信用、外商投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领域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经济领域立法,填补相关领域法规空白。

  在已经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说明中,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近些年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都在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深圳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领域有着较为雄厚的技术基础,拥有一批优秀企业,立法将有力推动全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有效带动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工业制造等相关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向更高层级迈进。

  获深圳首个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许可的自动驾驶公司元戎启行的副总裁刘轩告诉南都记者,相比国内其他城市的试点,深圳这次立法在运营收费等政策上有所突破,对于许多自动驾驶服务提供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帮助,可以在商业运营层面进行尝试。此次立法为本地自动驾驶行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行业下一步规范发展。此次立法还对全无人自动驾驶的测试和应用作了规定,满足相应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进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时,可不配备驾驶人,为未来真正运营自动驾驶打下了基础。

  通过立法回应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这种做法也是深圳的一贯传统。

  上世纪80年代特区刚诞生时,外界还带着怀疑的眼光保持观望,老一辈特区创业者就坚定地选择用立法稳定外商前来投资的信心,“你无论如何也得立法,你不立法谁敢来投资?没有立法外国人最怕。”

  此后深圳和广东历时一年多,经过10多轮修订拿出了一部《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先后提交省人大和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不仅为特区的建立争取到了法律保障,也让前来投资的外商吃下了定心丸。

  在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历史使命下,通过先行性、突破性立法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成为特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手段。

  深圳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胡建农认为,深圳改革创新的路径之一就是立法先行,即一旦决定进行改革,随即启动立法,立法形成的过程也正是改革措施不断完善和成熟的过程,所以深圳几乎所有重要的改革都与特区立法相伴,二者有机融合、相辅相成。

  去年,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其中5部在全国都属“首部”。

  今年3月1日,作为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同日,专门处理个人破产事务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

  根据这一条例,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按照条例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和解。

  数据显示,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之一,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商事主体数量连续7年排名全国第一,现有商事主体超过360万户。除此之外,还有大量自我雇用的商事主体以微商、电商、自由职业者等形式广泛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由于个人破产制度长期缺失,这部分商事主体一旦遭遇市场风险,需要以个人名义承担无限债务责任,无法实现从市场有序退出和再生。

  对于这一立法实践的意义,深圳市人大常委法工委解释说,建立完善个人破产制度,为诚实但不幸的市场主体提供遭遇债务危机的后续保障,能够为个人创业者解除后顾之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深圳在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

  法律界普遍认为深圳这次立法实践意义重大,不仅打破了中国社会个人债务要跟随个人终身这一法律规定和民间习俗,对于构建完整的现代破产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重大的意义。

  改革名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

  实施主体:深圳市

  获批时间:2019年5月

  改革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对照世界银行及国家相关部门的营商环境指标,构建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到2025年,建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接近全球前列城市水平,打造向世界展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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