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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多万购法拍房 过户3个月后仍未能入住

福田法院执行局:房内有3位80岁左右老人居住,未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将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化解各方矛盾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7月31日        版次:NA08    作者:贺如妍

近日,深圳市民林先生向南都反映,其通过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约443万元的价格买下一套法拍房。但因原业主强占居住,过户三个多月后一直未能入住,且对方存在大量用水用电的行为。对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回复称,因房内有3位80岁左右老人居住,其中一位瘫痪在床、一位是聋哑人,所以未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将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化解各方矛盾。

市民:购得法拍房无法入住 目前租房还贷生活困难

林先生称,2020年3月份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房屋拍卖公告,其以竞拍方式于2020年4月10日以约443万的价格拍得了位于龙岗中心城海逸雅居1号楼A3单元的一套房产,并通过银行贷款付清所有款项,于10天后办理完过户手续。但被执行人、原业主卢女士的父母家人强占居住地且拒不搬离,并在房屋过户后大量用水用电。

林先生表示,自己一直带着父母和小孩租房,加上本次的高额房款贷款,生活已经极度艰难,希望能尽快搬入新房。

法院回复:房内有3位老人居住 未采取强制措施

7月29日下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就此事回复南都称,自该房产完成过户后,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卢女士沟通,要求其搬离。执行人员曾于6月两次前往该房产,对房屋采取了停水停电的执行措施,要求卢女士搬离。其间,卢女士一度情绪激动,拒绝与执行局沟通。由于房内有3位80岁左右的高龄老人居住,系卢女士的父母和大伯,其中一位瘫痪在床,一位是聋哑人,执行局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7月19日,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召集双方现场沟通协调,卢女士愿意9月底自行迁出,但林先生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未达成一致。

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复函表示,该局在实施执行过程中,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下一步,该局将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化解各方矛盾,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

被点名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60分

  及格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自该房产完成过户后,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卢女士沟通,并于6月两次前往该房产,对房屋采取了停水停电的执行措施,要求卢女士搬离。

处理进度:15分

理由: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称,下一步将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化解各方矛盾。

处理效果:10分

理由:处理中,结果待定。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15分

林先生4月办好过户,如今3个月过去仍无法入住。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回复,称已多次与被执行人卢女士沟通,采取了停水停电的执行措施。但考虑到屋内住有瘫痪、聋哑等情况的高龄老人,无法强制执行。执行需要考虑双方合法权益,被执行人情况特殊也值得理解。目前双方无法就迁出时间达成一致,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仍需要做进一步的沟通工作,给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在判断被执行人家庭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合理合情采取相关措施。

南都跟办:记者 贺如妍

为实践“马上就办”的精神,2015年10月起,南都开设“马上办”栏目,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促成市民与部门沟通。

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2018年3月7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要大力提倡“马上就办”的工作精神,讲求工作时效,提高办事效率,使少讲空话、狠抓落实在全市进一步形成风气、形成习惯、形成规矩。

——1991年2月20日,在福州市委工作会议上,习近平第一次向全市干部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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