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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启动电动两轮车备案试点

已设置5个服务点,车主凭备案标识号码可购买保险保障权益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7月10日        版次:PT06    作者:曾海城

7月2日起,坪山区在马峦、江岭、坪环、沙坣和新社区设置5个服务点,正式启动电动两轮车备案试点工作,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两轮车备案,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其他社区备案工作将逐步推进。

试点工作对备案电动车分类分发备案标识,对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的发放白色标识,可长期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按照电动两轮车智能化管理目标,此次电动车备案试点坚持以科技为重要支撑,备案全部流程采取系统录入、在线学习、预约上门安装的模式,并将人车信息植入车辆标识(号牌)。人车备案实名绑定,结合道路信息化监控设备实现自动感知,进一步加强电动两轮车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盗等领域的智能管控,减少电动车所引发的安全隐患,真正形成“服务便民化、档案电子化、信息共享化”。而对于电动车车主来说,凭备案标识号码可购买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有效抵御风险、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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