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笋岗街道率先完成将分类投放点督导工作落实到小区物管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5月22日        版次:LS15    作者:陈杏花

笋岗街道对小区夜间督导交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的事项进行了全面的协商和洽谈。

“没想到仅仅1个月,就实现了夜间督导工作全部落实到小区物业。”笋岗街道垃圾分类负责人说道:“推进效果比预想的要好多了。”

据了解,《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即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这是深圳市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把分类倡导变成了法定义务。

基于此,自2020年4月15日以来,笋岗街道对小区夜间督导交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的事项,进行了全面的协商和洽谈,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各物业单位的理解、配合,5月15日,笋岗街道完成了60多个小区集中分类投放点的158个督导点督导工作全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的目标。

为了更好地落实物业责任,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进程,笋岗街道成立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每周议题,每周召开笋岗街道落实物业责任工作推进会议,研究并制定相应方案。

参与协商的一名街道工作人员说道:“在推进过程中,不少物业公司抱怨、抵触、不愿意做;督导工作交给物业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和责任。经过细致、耐心的解释和反复沟通,最终物业公司表示了支持和理解。”

嘉宝田花园小区的物业董先生表示:“以前对垃圾分类是倡导,7月1日之后,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做的,没有退路,所以我们物业公司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要求。”为此,他们也召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值班制度、区域督导制度等,保证督导工作顺利执行。接下来,笋岗街道将健全完善督导体系,规范督导行为,加强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力度,并定期开展专项巡查行动,保证督导员按时到点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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