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连跌停引退市预警

兆新股份和董监高被证监会启动核查程序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5月18日        版次:NA05    作者:黄良东

5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兆新股份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声明称,对兆新股份有关违法违规事项和董监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启动核查程序。

据了解,因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从4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已变更为*ST兆新。由此,兆新股份便开始11连跌停之路。截至5月15日,*ST兆新已录得11个跌停板,连续两天股价在1元以下,最新收报每股0.89元。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退市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跌破1元面值,将触发强制退市。这意味着,这家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新能源汽车充电投资等的公司,自此拉响“面值退市”警报。

多位董监高称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

4月24日,兆新股份发布财报,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1亿元,同比下降28.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亿元,而2018年该数据为-2.01亿元。

对于2019年的亏损,兆新股份在年报中解释称,受工厂搬迁、融资环境未得到改善、参股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压力较大,经营业绩整体下滑。

但令投资者大跌眼镜的是,公司的5位董事、3位监事及4位高级管理人员集体“甩锅”,声明称,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年报也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日,深圳证监局下发监管关注函、约谈相关责任人,决定对兆新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监管层指出上市公司董监高对年度报告内容行使异议权,并不能免除其勤勉尽责义务。深交所和深圳证监局均要求兆新股份的公司高管应勤勉履职。

5月15日,证监会表示,兆新股份董监高本次出于免责考虑所作出的行为,违背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破坏了信息披露秩序,性质恶劣。证监会已对有关违法违规事项和董监高未勤勉尽责情况启动核查程序,并依法严肃查处。

兆新股份1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5月11日,兆新股份披露公告称,截至今年5月11日17时,公司共有1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资金合计约228.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4%。

公告显示,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起因为兆新股份与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科恩斯实业”)的借款纠纷。

去年10月31日,兆新股份向科恩斯实业借款6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去年12月,兆新股份再度向科恩斯实业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两笔借款的利率均为2.5%/月。

今年3月27日,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下称“罗湖法院”)主持调解,兆新股份与科恩斯实业自愿达成协议,前者应于今年4月10日前向科恩斯实业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9068万元。

随后,由于兆新股份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科恩斯实业向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兆新股份于今年5月9日收到罗湖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兆新股份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罗湖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兆新股份表示,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科恩斯实业及罗湖法院协商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黄良东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