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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挖掘本土特色 给予全方位扶持

坪山出台两项文化领域政策,旨在“养”出文艺精品,并推动更多非国有博物馆落户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4月10日        版次:PT03    作者:颜鹏

近年来,坪山区文化事业发展迅速。图为坪山文化聚落。

近日,坪山区发布《关于实施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促进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深圳市坪山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份支持坪山区文化发展的文件。两份文件有何亮点?又从哪些方面体现出了对于坪山文化的引导作用?

1+N政策体系

良好生态培养文艺精品

“要出精品,关键是要有耐心去‘养’,其中最关键的是要进一步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机制。”在4月3日的发布会上,坪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理想的状况是最终形成一个平衡的生态系统和环境。”

坪山通记者注意到,《意见》聚焦坪山区文艺发展实际,是全市各区中第一个提出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的指导性实施意见。作为一个全面系统的纲领性文件,它聚焦于整体的顶层设计,从体例上全面涵盖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原则性内容,并明确提出将陆续加快推出文艺创作生产、名家工作室建设、创作基地培育以及文艺社团发展等系列配套扶持办法,形成全面的“1+N”政策体系。

《意见》在许多内容方面体现了创新性、前瞻性、引领性。例如倡导多主体参与,激发全民文艺创作热潮。不仅有艺术机构、文艺社团、策展团队、文艺名家等专业代表,还有基层文艺爱好者、在校艺术生、网络文艺作家群等业余、潜在的文艺群体,充分整合全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与传播。又比如注重传承创新,体现坪山在地特色,鼓励挖掘本土元素,发展就有地域性、辨识度的文艺品牌。

《意见》聚焦于文艺精品的关键环节,通过紧紧围绕平台、阵地、人才等文艺创作关键元素精准发力,不断提升文艺创作生产能力。例如在平台的搭建上,成立文艺评审委员会,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项目库,建设文艺名家工作室等,搭建文艺创作规划研究、咨询论证的专业平台。在人才培育上,坚持“引才”“育才”“用才”并重,制定文艺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探索聘任国内外知名文艺家,推广“名师带学徒”模式,建立高校文艺人才培训基地和示范专业点,形成“文艺领军人物+青年文艺人才+文艺储备人才”三大主体梯队。

除此之外,《意见》不仅在纲领性上提出了对应的扶持,更注重不同阶段的实际效果,提出文艺精品创作“五个一批”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打造文艺创作基地、扶持文艺名家工作室,发展文艺社团,培育文艺人才,相应地提出全面实施促进文艺精品创作“十大计划”,并在每个计划的总体统筹下分类提出具体的创作任务,着力提高重点文艺产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以工程化、项目化的方式扶持发展推动一批具有品牌性、地域性的文艺创作项目落地,激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的文艺原创精品。比如:采用订制、签约等灵活形式,对原创基础好、创作潜力大的优质项目实施重点扶持;利用宣文体专项资金打造自然博物“禾雀花”奖、“明新大课堂”等原创品牌项目等。

总体来看,《意见》的出台有望通过构建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和条件、有效的创作机制、先进的生产与市场运营机制、严格的项目管理及合理的鼓励与分配机制、鼓励和资助民间制作机构、搭建公正的批评和理论平台、搭建观众与市场的沟通平台等措施,为坪山创作文艺精品涵养更加肥沃的“生态土壤”。

全市首创

打造“全域全景式博物馆”

坪山通注意到,与《意见》同日发布的《深圳市坪山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实施办法》同样亮点纷呈。

据了解,目前坪山存在非国有博物馆分布相对“碎片化”、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而《办法》旨在通过从落户、开办、门票、场馆定级、藏品品质、事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坪山区现有非国有博物馆进一步规范场馆建设管理,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和效益,同时,吸引众多有水平、有能力的非国有博物馆落户坪山,推动建设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区,促进坪山区博物馆事业创新发展。

《办法》显示,坪山实施全方位扶持政策,除了设置传统落户开办扶持、门票补贴、临时展览补贴外,还增加场馆定级及藏品品质奖励等。同时,从前期落户开办所需的场地租赁、改造装修、设备购置,到后期运营时期的物业管理、评估定级、事业发展等,全链条、各环节都安排给予一定的扶持,有效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可持续发展。

《办法》提出了一个创新的理念——“全域全景式博物馆”发展理念。按照以全域、全景、共生、随在的思路,在全市率先提出将博物馆空间覆盖至全区,致力于把整个坪山区作为一个大的、“无围墙”的博物馆来打造,鼓励充分挖掘利用好在地生态自然景观、历史建筑遗存、品牌工业制造、创新发展空间等丰富的本土资源,扶持发展具有坪山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

《办法》覆盖全面,实施差异化梯度扶持。明确扶持对象覆盖了已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新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新迁入非国有博物馆以及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化运营机构等四类主体,确保了每一家在坪山开设的非国有博物馆均能获得相应的扶持。在全面覆盖的前提下,针对场地空间载体、藏品数量品质、展厅面积、场馆定级、运行评估等指标差异,分别给予梯度分明的扶持额度。

记者注意到,《办法》还提出“集群发展,发挥博物馆群的规模化效应”。“我们在全市率先提出发展非国有博物馆集聚区,打造以某一非国有博物馆为核心,集聚与其相关的其他非国有博物馆、展馆等文化空间所形成的集群区域。”坪山区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集群的方式,打破当前传统单体博物馆的限制,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形成集聚组合,共建共享,培育促进处于萌芽、潜在状态的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博物馆群。

与培养文艺精品类似,坪山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同样注重本土特色。《办法》提出,考虑到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场地空间需求,全面推广“文物保护+文化服务/文创空间”模式,鼓励在遵守文物、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托本土传统特色风貌优势,活化利用产权清晰、位置适宜、条件成熟的文物历史建筑,打造更具历史文化内涵的非国有博物馆,并给予最高可达70%的开办扶持。

本版采写:坪山通记者 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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