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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周期从超过半年,到现在平均两个半月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探索外观设计专利案“快审”机制,破解案件审理周期长难题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3月30日        版次:NA07    作者:徐全盛

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深圳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508件,上升57.9%,占到全省的二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2019年全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也在两万宗以上。

深圳是创新之都,也是创业之都,近年来知识产权创新数量屡创新高,随之而来的则是知识产权案件量的增多,侵权纠纷也随之上升。对标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在案件占比较大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类案件中探索“快审”机制,以流程规范化和信息化手段为审判工作“提速”。快审机制改革推行至今,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两个月半,当庭宣判率高达95%。

去年深圳受理的知识产权案数量超过两万宗

深圳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2018年深圳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中提及,深圳国内专利申请量、国内专利授权同比均有大幅增长,有效发明专利五年以上维持率85.6%,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PCT国际专利量占全国申请总量的34.8%,连续15年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

2017年8月,深圳市政府从知识产权保护等8个方面提出36条措施,并明确以司法保护为主导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同年底,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的审判模式,并集中受理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

地处改革创新前沿,深圳知识产权创新数量庞大,新类型案件繁多。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深圳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508件,上升57.9%,占到全省的二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2019年全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也在两万宗以上,其中不乏众多侵权纠纷类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有多个显著特点,其一是涉技术类案件特别多。”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蒋筱熙介绍,2019年1至6月,深圳是全国法院中受理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最多的法院。“其二是案件整体数量大,其三是新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特别多。”

围绕“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求,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在知识产权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探索推行快审机制改革,以期破解案件审理周期长等问题,优化知识产权法治营商环境。

“小到音响、手机支架、大到沙发、桌子椅子等家具,都可能是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王媛媛表示。“外观设计专利实际上与市民密切相关,也渗透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据统计,2019年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民事一审收案2297件,其中外观设计类收案1005宗,占比四成还多。

探索“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衔接”的改革

“案件审理周期问题也是快审机制改革的背景之一。”蒋筱熙介绍,提起司法诉讼案件,“很多人的印象就是审理周期长,但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虽然法官对每宗案件都会谨慎审理,但简单案件和疑难案件,审判的方式是不是一定要相同?是不是要付出同等的关注度?这是值得思考和探索的。”

“刚开始的时候,如何让案件审理快起来,我们也是在摸索尝试。”蒋筱熙介绍,一般而言,案件审理需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但对案情相对简单的外观侵权案件,“三名法官均要到庭进行审理程序,会耽误大量的时间,也会降低案件办理的效率”。

在2016年初,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就探索尝试进行民事案件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衔接的改革,也就是将案件审理中的证据交换、质证程序进行流程优化。证据交换交由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处理,包括确认双方无争议事实以及固定记录双方争议的焦点,然后再由主审法官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单独主持质证,主审法官质证完毕将情况汇报给合议庭,再进行集体开庭审理。

通过改革,法官也就从程序和事务性的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聚焦案件疑点难点,该衔接机制也被推广至深圳全部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

出台快审“标准化流程指引”

在此基础之上,针对深圳知识产权案件中相对类型化、数量多的外观设计专利类案件,深圳法院开始着手探索快审机制改革。“我们注意到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数量较大。”蒋筱熙表示,同时外观侵权类案件也有诸多共同特点,“比如维权类案件居多,原告大多相同,被告不同等等”。蒋筱熙表示,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类案件的探索,也经历了试错、合作、提升的过程。

“我们组建了快审团队,专门负责外观设计类案件的审理。”蒋筱熙表示,在探索中不断“试错”,在“试错”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我们又发现外观设计专利案件在证据类型、被告的答辩意见方面有共性。”

针对案件审理中总结出的经验,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出台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标准化流程指引,对前述证据交换、质证等诉讼程序内容进一步优化明晰,资深法官撰写了规范化的证据要素提交表格等诉讼文书模板,诉讼双方按照模板进行电子方式的证据资料提交,而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根据“指引”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程序,合议庭只需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审理,案件审理的时效也就进一步提速。

依托E网送达平台等解决送达难问题

此外,针对案件审理中管辖权异议导致的审理周期延长问题,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会在审前就向诉讼双方发布管辖权告知书内容,明确告知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范围,释明不得为了拖延诉讼随意滥用管辖权异议,并告知将加大滥用管辖权异议的惩戒力度,这也对案件当中滥用管辖权异议的情况起到了法律震慑作用。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王媛媛为例,2019年其受理的365宗案件里,仅有12宗案件存在管辖权异议情况。

送达难一直司法诉讼的“老大难”,而在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中,不乏被告是网店经营者或个体户的情况,工商登记地址往往并不是实际地址,依托深融多元化纠纷平台和E网送达平台等智慧措施,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会在审理之前的调解程序中就进行送达工作,进入审理程序后对无法送达的地址不再进行送达,而是寻找其他有效地址;同时依托E网送达平台,也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这也正是蒋筱熙眼中“合作”过程。

经历了试错、合作,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外观设计专利案件快审模式成效显著,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周期以往平均在半年甚至更长,而外观设计专利案通过快审模式,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两个半月。

而随着案件审理周期的缩短,外观设计专利案件当庭宣判率也大幅提高。外观设计专利案快审探索之初,当庭宣判率在70%左右,而如今快审模式全面实施后,当庭宣判率高达95%。近期,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还根据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中常出现的审判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出了19个示范性典型案例,开始探索外观设计专利快审示范判决机制。

“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中,专利是固定的,但被控侵权的产品是千变万化的,案件事实的审理仍然是法官一件件地来。”王媛媛介绍,快审其实快的是程序,是审理流程和裁判标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采写:南都记者 徐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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