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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政府采购 这两类企业评标时或可加分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3月10日        版次:NA06    作者:王睦广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为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近日,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共涉及10项具体措施,相关措施属在既有政府采购政策基础上有所细化或创新。措施之一是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稳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稳岗企业或可享受加分,政策细则待后续出台,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

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据了解,由深圳市财政局印发的《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共涉及10项具体工作措施,不同措施明确了不同的执行时间,有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有的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有的属长期执行有效期5年。

若干措施第七条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稳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该措施在既有政策上有所突破,但有待落地。该措施中明确,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增设“疫情防控”评分项,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稳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评分项的设定标准,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稳岗企业的范围,由市财政局另行发文明确。这也意味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稳岗企业今年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或可享受评审加分。

据了解,此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曾发布关于征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通知,未来纳入全国、广东省名单内的企业可享受贷款方面的支持政策,该通知征集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涉及多种类型,比如生产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的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等。而此次深圳市财政局则是明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参与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方面可享支持政策。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设了“应急防疫物资”专栏,鼓励国内具有提供应急防疫物资能力的供应商参与,为市区两级采购人、有关企业等提供服务。

鼓励银行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放贷

若干措施第一条为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放贷,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该措施中明确,纳入深圳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试点范围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发放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贷款的,市财政局在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业务代理银行综合考评时给予加分奖励。2020年实际新增贷款规模每增加5000万元(贷款对象为中小微企业的按照120%计算),加1分,单家机构最高加3分。

据了解,代理财政业务对于银行而言能够带来业务收入,也可为银行拓展派生业务提供更多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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