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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多点执业”是否影响第一执业点医疗质量?

省人大代表建议,对医师“多点执业”进行制度完善和规范,保障公立医院医疗品质,同时满足医疗资源流动需求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1月16日        版次:NA03    作者:傅静怡 李榕

广东省人大代表邱晨接受采访。 南都记者 冯宙锋 摄

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国已有21.5万名医师注册“多点执业”,这些大医院的专家来到基层医院或社会办医疗机构,方便百姓就医。多点执业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提高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但多年以来,推行过程中却一直有不少争议的声音。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在进行中,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邱晨会议期间上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问题研究》的建议,就提到了“多点执业”的弊端,指出公立医院医师不适宜进行“多点执业”。

代表:

影响医疗、科研和教学

公立医院医师不宜“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注册两个及以上的执业地点,并在上述执业地点按照所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邱晨说,医师多点执业自推行以来,总体情况看并没有达到医疗资源合理流动的效果,反而对公立医院的医疗供给能力产生了负面影响、增加了医疗隐患。

“一方面,大量公立医院的医师忙于在多个医疗机构(多为民营医疗机构)执业,压缩周末休息时间或下夜班补休时间,甚至调岗、离岗外出执业,严重降低第一执业的公立医院的医疗质量及医疗品质;另一方面,多点执业医师的过度疲劳、超负荷的工作、精力难以集中,致医疗安全隐患增加,滋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

邱晨还指出,大型公立医院的医师除临床工作外,往往还承担大量的科研、教学任务,目前的“多点执业”已严重影响公立医院医师上述任务的完成。目前的医师多点执业状况对公立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科研教学、人才培养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甚至形成了巨大冲击。因此他呼吁重视这一问题。

深圳鼓励“多点执业”

完善各项制度规范 促进健康发展

由于医师多点执业无需第一执业地点审核同意,邱晨在两会上提出的问题,在深圳其他医院有类似情况。

今年4月,深圳市中医院有市民反映个别医务人员有迟到、脱岗等违纪现象。为了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合理调配医院人力资源,深圳市中医院对医生开展了多点执业情况摸底调查。

但也有市民表示,医师多点执业可以让市民更轻松挂上号,有时在医院挂不上号的医生,去外面的私立医疗机构可以多花一点钱挂上,方便市民就医,也可以增加医生的阳光收入。

其实对于多点执业,在医生群体中也有不同的看法,深圳一三甲医院医生表示,作为医生欢迎多点执业,但作为医院管理者则不喜欢。而深圳另一三甲医院医生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不支持医师多点执业,这是“吃里扒外”。

“平台很重要,体制如盔甲,即是束缚,也是保护。”这名医生说道。

南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医师多点执业很普遍,但以往只是暗自去,没有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报告。2015年5月,深圳市卫计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圳出台这项政策后,又建立了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对医师多点执业执行网上自主报备,规范医师服务行为,让多点执业的医师有了法律上的保障。

此项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推动医院转变用人机制,采取契约管理的方式完善多元化用人机制,拓展院际之间的合作交流,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流动。

从打破传统以科研论文为导向的医学人才评价改革,到实行“统一注册、全市通用”的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实行公立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试点、推行“去编制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等,一系列为医生“松绑”的政策,让深圳走在全国前列。

“只有把优秀医生配置在基层,才能构建完善的分级诊疗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医师多点执业,诚信体系要建好,监管机制要完善,不是按照过去行政手段管理行业,而是用行业的法制、制度规范、完善的市场机制去规范和约束医疗服务行为,还要更好地发挥医师协会、医院协会等行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为医师执业营造良好的服务平台,共同为发展壮大医疗行业服务。

代表:

可借鉴国外经验

并对“多点执业”进行专题研究

不过,在此次两会上,邱晨介绍,国外对于医师多点执业已形成成熟的制度和经验,比如美国、英国,非公立医院的医生(社会人)多点执业相当发达,社会医疗资源的流动非常活跃,而公立医院的全职医师(单位人)是不能“多点执业”的,即便经过审批在外实施手术,也不允许收取费用。

因此邱晨建议,可借鉴国外的经验,对医师多点执业行为进行完善和规范,促进多点执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对目前“医师多点执业”现象进行专题研究,理顺多点执业医师与公立医院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保障公立医院的医疗供给能力、医疗安全、医疗品质的前提下,充分释放富余的医疗资源、满足社会对于医疗资源流动的需求。

  多点执业政策

2014年11月,国家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推进医师合理流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通知同时提出,医师与执业的医疗机构在协议中应当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薪酬、相关保险等。多点执业医师的薪酬,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因素,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医师协商确定。其中,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未达到全职医师要求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

2015年7月,深圳医生多点执业放开,从2016年5月开始,深圳注册的医师在办理多点执业时,不再需要经过第一执业地点审核同意。报备手续完成后,通过“深圳市医师执业管理系统”自动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反馈多点执业情况。

此外,深圳市鼓励市外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的注册医师来深圳市多点执业,实行备案管理。

采写:南都记者 傅静怡 李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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