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朱林(豆包AI生成)
日前,南都调查发现,云电脑作为低成本云端算力工具,却被账号租赁突破防护。未成年人花费少量资金,即可在电商平台租到完成成人实名认证的云电脑账号,绕过青少年模式,获得完整PC操作权限,无限制玩游戏、访问各类网络资源。平台仅核验姓名与身份证号,缺少实人核验,部分云电脑桌面还内置租号大厅,进一步放大风险。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被双重冲击,乱象频发背后,四大核心问题亟待回答。
定性未明
云电脑暗藏未成年人保护漏洞,该由谁来管?
如果未成年人租云电脑,绕过实名认证打游戏,谁来管?“由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未对云电脑作出专门的定义,因此,云电脑这个业态的监管主体是谁还要取决于对业务性质的认定。”广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杨正雄认为,对于该业态,通常情况下,网信部门往往负有统筹协调职责,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公安等多部门依各自职责实施具体监管。
杨正雄表示,若云电脑经营者通过云终端向不特定公众提供“开机即可上网、预置游戏、按时计费”的服务,该业态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称“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存在着较大相似之处。按照该条例,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该场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但是该条例以物理营业场所为规制对象,未涵盖云端虚拟化服务,能否在此处参照适用存在讨论空间。”
杨正雄进一步分析称,若云电脑经营者仅提供云计算、远程桌面等技术能力,则由电信管理机构按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但其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并不因此免除。
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而言,现行法规也有基本框架。按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并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如果云电脑经营者属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则由公安、网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而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防治工作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由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牵头。
“但需要说明的是,云电脑业态究竟是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还是按云计算、增值电信服务监管仍无定论。”杨正雄这样说,目前尚不能直接把云电脑定性为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产品或服务,“实际上云电脑只是个工具,这个工具并没有明确禁止给未成年人使用。禁止的是打着云电脑幌子推送能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东西。”也就是说,工具本身是中性的,法律真正要追问的是它的经营方式,是否出现为未成年人绕开防沉迷提供便利的问题。
“云电脑的法律定性尚未明确,缺乏明确又具体的适用路径。”杨正雄认为,现有法律能够提供规制的基本框架,但针对这一新业态仍需要更明确的认定标准和更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
监管不严
云电脑账号租赁横行,轻易击穿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记者暗访发现,注册云电脑账号仅需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能完成实名认证,并无实人核验环节;在电商二手交易平台,存在不少卖家对外转租云电脑账号,甚至包括权限更高的物理云真机账号。交易全程无需核验买家年龄,花费一两元就能短时租用成人实名账号,官方设置的青少年模式、时长管控、消费限制均被绕开。
在当前云电脑行业,不同软件对未成年人使用限制的尺度不同。有的直接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有的启动未成年人模式限制使用时间。杨正雄认为,这种依赖平台各自设定的自律模式核心缺陷在于缺乏强制性与可问责性,当企业合规投入与商业利益冲突时,往往优先保障营收,导致管控措施执行弹性大、漏洞多。
此外,转租、售账号的交易往往发生在私人之间,且交易隐蔽、金额小、频次高,导致取证困难。杨正雄还提到,转租交易绕开企业管控,企业既无执法权,也难以对账号转租、外借行为进行穿透式监管,企业自律手段对此鞭长莫及。
“这不是云电脑一个领域的问题。”互联网行业专家张书乐直言,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核心是账号。而大多数所谓防沉迷系统,只要在实名认证为成年人后,企业往往就不愿启用人脸核验、青少年模式、时长管控、内容过滤等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即使是防沉迷系统已经相当完备的手游领域,也经常暴露出账号转租后,防沉迷失效的状况。事实上,相关厂商大多为了更为稳定地留客,即使有相应验证实际使用人的技术也不乐意使用,以免偶尔打断使用影响体验。
在张书乐看来,租号屡禁不止,还在于可以买卖、租赁账号的平台,对相关链条的监管不严,为了获得收益、留住用户、制造电商长尾效应,而采用避风港原则去视而不见。
身份核验
桌面内置租号大厅,弱实名机制进一步放大风险
调查发现部分云电脑客户端云桌面内置租号大厅,直接嵌入游戏账号租赁服务。用户只需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完成实名,无需人脸识别,就能下单租用各类网游、单机游戏账号,一键启动游戏。这意味着,未成年人一旦冒用成年人身份信息,可直接绕过防沉迷时长限制玩网游。
但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账号租售服务。违反条例规定的,依据第五十六条,由网信、新闻出版、电影、教育、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而云电脑桌面内置租号大厅,提供游戏租赁服务;配套的弱实名机制,进一步放大了风险,让禁令容易被绕开。杨正雄指出,核验真实身份,核心是确认“当前实际使用服务人”的身份,并非仅校验一组能通过系统比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未成年人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即可注册,本次调查曝光的场景,正是这一漏洞的现实体现。当平台提供游戏相关服务,防沉迷完全依托身份核验实现时,这种极易被身份冒用突破的核验方式,不属于有效身份核验,不能认定平台已履行真实身份核验义务,客观上未尽未成年人识别义务。
换言之,只完成了实名,没有完成验人。
杨正雄表示,现行法规并未强制所有网络服务都采用人脸识别,但需要结合服务类型、用户规模、技术条件以及防沉迷立法目的综合判定。平台主动内置游戏租号服务,理应知晓身份冒用带来的风险,放任未成年人冒用成人身份使用相关服务,存在明显合规缺陷。
杨正雄认为,虽然云电脑本身暂不能直接定性为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产品或服务,但桌面内置“租号大厅”叠加弱实名机制,已触碰法律红线:登录后桌面直接展示租号入口,实名认证仅做姓名与身份证号比对,实名防线形同虚设;完成认证后就能购买账号并直接玩《英雄联盟》等网游,突破防沉迷时长限制。杨正雄还表示,平台通过内置租号、弱实名、即买即玩的模式,为未成年人规避国家防沉迷制度、无限制玩网游创造便利,应当认定属于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治理路径
新业态监管存在滞后 如何整治云电脑未成年人监管乱象?
找准乱象根源,更需厘清治理路径。面对迅猛发展的云电脑,如何既保护未成年人又不过度扼杀产业?
杨正雄建议,要明确法律定性与监管标准,补齐制度短板。他提出,应尽快在相关新规框架中明确云电脑等新型算力服务的性质归属,将其纳入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同的未成年人保护统一监管框架,适用同等的监管义务。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实名认证与未成年人识别机制,从源头切断转租链条。落实“一人一号、实名登录”,推动账号与生物识别信息绑定,使转租行为在技术上难以实现。
张书乐提出,强化云端服务商技术管控,封堵漏洞。他表示,国内云电脑服务主要集中于头部大厂,业态集中、治理可控,可全面参照成熟的游戏防沉迷体系升级管控手段。平台需严格落实身份验证、人脸识别等实人核验机制,针对未成年人课后、寒暑假等高频上网时段开展大数据排查,精准管控未成年人使用行为,杜绝账号冒用、转租规避监管的乱象,筑牢云端服务第一道防护线。
张书乐同时建议,电商平台方要加强打击力度,主动封杀灰产账号,用典型案例来敲山震虎,并以季为单位进行清理整治。相关部门也应加强产业链监管,将云电脑纳入防沉迷的体系之中,并会同云电脑、电商平台进行综合治理。
杨正雄补充,应该压实电商交易平台的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对租号、转卖账号类商品设置专门审核规则,对批量发布、高频转租、明显规避实名制的交易主动筛查并下架,落实电子商务法规定的核验登记与处置报告义务。并对转租账号行为设置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基准。将向未成年人转租网络账号以规避防沉迷管控明确为违法行为,区分个人偶发交易与职业化行为,设置阶梯式处罚。
声音
●云电脑业态究竟是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还是按云计算、增值电信服务监管仍无定论。
●实际上云电脑只是个工具,这个工具并没有明确禁止给未成年人使用。禁止的是打着云电脑幌子推送能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东西。
——广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杨正雄
●国内云电脑服务主要集中于头部大厂,业态集中、治理可控,可全面参照成熟的游戏防沉迷体系升级管控手段。
●电商平台方要加强打击力度,主动封杀灰产账号,用典型案例来敲山震虎,并以季为单位进行清理整治。
——互联网行业专家张书乐
南都调研总第1059期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廖艳萍
广州新闻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