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朱林(豆包AI生成)
两份文件段落对比截图,文章措辞高度雷同,仅个别词语稍有不同。 网友供图
又现公文抄袭!11月底,湖北省通报称,钟祥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钟祥市住宅小区充电桩报装便捷服务实施方案》,照搬照抄京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现成方案,文字重复率高达98%。
近期,内蒙古、广西、安徽、贵州等地密集宣布开展公文抄袭专项整治,通报批评典型案例。多地公务员向南都记者表示,所在的部门已收到上级通知,正推进整治公文抄袭相关工作。然而,颇令人玩味的是,如今在一些公文范文网站上,《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的模板已经出现。
“公文抄袭”并不是个新问题。有受访干部反映,若要从根源上杜绝公文抄袭现象,就必须减轻基层的“材料”压力。也有数名公务员不约而同地提到,希望对抄袭与合理借鉴做出必要的区分:“用好他山之石,积蓄攻玉之力,只要制度、通知、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应简单判定为抄袭。”
“文抄公”翻车
广西平乐县政府承认文本个别段落抄袭
“审核把关不严,将及时修正发布”
公文作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书面材料,本应是传达信息、推进工作的重要工具,在群众心中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年7月,一份由地方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陷入抄袭争议,立时引起舆论哗然。
有网友发现,广西桂林市平乐县政府官网公布的《平乐县森林防火规划(2023—2030年)》中,关于当地水文基本情况的表述,与几年前一篇介绍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的文章措辞高度雷同,仅仅是个别计量单位的写法和修饰语稍有不同。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两地之间路程超过500公里,却“共享”同样的河流与支流,连流域面积都“完全一致”。
此事被媒体曝光后,7月15日凌晨,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报,承认《平乐县森林防火规划(2023-2030年)》文本存在个别段落抄袭情况:“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我县将及时修正发布,加强公文审核把关。”
这样的“照搬照抄”并非孤例,早在几年前就在其他省市党政机关中冒头,所涉类型从重要政策性文件、中长期规划、领导讲话,到工作总结、思想报告、新闻通讯等。不少因出现低级错误,被抓了现行。
2017年7月,青海省海南州原扶贫开发局(现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抄袭其他单位的文件,将《海南州妇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改头换面后形成《海南州扶贫开发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除文头和落款外,竟完全雷同。
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安监局发出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中,出现了“差旅费按照丽水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等内容,显然是抄袭其他地方的文件未改。
2020年8月,吉林省白城市政府办公室将省民政厅已印发市、县两级的文件,再次转发至各县(市、区);2021年,制发的城市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与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内容重复率达80%以上。
今年7月,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政府官网发布的一篇县长调研稿,全文不到400字,却有超过320字与此前忻州市五台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的调研稿重复。
11月,湖北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省纪委办公厅通报称,钟祥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市政府官网公开发布的《钟祥市住宅小区充电桩报装便捷服务实施方案》存在照搬照抄,文字重复率98%……
上述案例中,相关负责人已受到处理,部分身为党员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屡禁不止
主题相似、疲于应付、审核马虎
助长了抄袭不被发现的侥幸心理
明明已有不少前车之鉴,为何公文抄袭现象屡禁不止?在公务员聚集的论坛社区,南都记者注意到,每当一些“材料新手”抱怨公文难写,便有人留言推荐付费会员制的公文范文、素材网站或网络社群,美其名曰“善用外脑”。
“平时在工作中,借鉴其他材料,或者说去网上搜一搜应该怎么写,这种情况肯定是存在的。”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东南某地一位市直机关公务员坦言。
其进一步称,可能有些公文的起草人员对业务不够熟悉,或者材料要求较高,他们动笔之前先在网上学一学、看一看,结合调研,最后得出自己的观点,也是一个正确的工作思路。但若不加思考、消化,直接拼凑了事,“这就属于责任心缺失的问题了”。
华南某地一名乡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副主任则回复南都记者,不同类型的公文情况不一。“像一些正式通知、请示、函件等需要盖公章的公文,每个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不同,基本不会有抄袭或者借鉴的情况。而一些工作汇报、经验材料、典型案例,有时会有参考上级文件的内容或者其他地区的写法,但也只限于参考文章结构和思路等。看到有些案例中,照搬具体内容和数据,连名字都不改,就觉得很可笑。”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主任、副教授,广东省基层治理决策咨询研究中心研究员阮思余长期关注此类现象。
他向南都记者总结说:“公文抄袭之所以屡禁不止,有多个方面的原因。各地公文主题的相似性,让写作者有了抄的条件;时间紧迫、疲于应付,让写作者有了抄的动机;审核把关者的马虎了事,导致最后可以抄成功;总结交上去没人看,规划、方案没有真正落实,抄袭未被发现,进一步助长了他们的侥幸心理。”
阮思余还提到,有些公文与实际业务工作严重脱节,“都是办公室里的‘笔杆子’‘秀才’造出来的,没有调研,没有依据,怎么可能不‘千篇一律’、满篇空话套话?上交之后,领导也不能严谨把关,最多看看有没有错别字、标点符号和格式对不对。”如此一来,写公文就彻底沦为“A4纸雕花”,背离了原本的功能属性。
从这个层面来看,公文抄袭已经不只是写作上的不告自取,更是一种必须纠治的形式主义。
审核追究
AI生成文本给整治公文抄袭带来挑战
多地探索引入技术手段“查重”
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地方和部门严控文件数量、坚持“短实新”文风,规定“文件应当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得简单照搬照抄上位文件”等。
针对公文抄袭问题,近期多个省区密集推进专项整治,召开相关学习会、研讨会。
例如,青海省西宁市政协于11月5日召开“改文风转作风 提质效”专题研讨会,会议要求:一要明晰“为何写”,深刻认识文风作风是锤炼思维、传递意图、落实工作的关键抓手,将其贯穿履职全过程;二要掌握“如何写”,坚持聚焦需求、逻辑清晰、数据支撑、语言精炼的行文准则,杜绝空洞粗放;三要养成“常打磨”习惯,通过积累素材、复盘优化、反复打磨提升能力。
南都记者还注意到,在公务员聚集的论坛社区中,不乏“如何利用AI写公文”的讨论,提到了近10种不同的AI工具。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的当下,这样的文本生成方式也为公文抄袭整治工作带来新挑战。
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向南都记者介绍,在公文审核、责任追究等具体方面,多地已在探索新的举措。其一就是技术赋能,引入技术手段对公文文本进行“查重”;其二是压实审核责任,建立“起草人负责+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局长终审”全链条责任机制;其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效震慑。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主任阮思余提示,整治公文抄袭,不能只是“一阵风”,必须认真对待公文,考虑清楚一个公文能解决什么问题、达成什么目标,不要把它视为可有可无的东西。“最后还要回到一点,就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因为真正高质量的公文,一定是深入基层、融入群众才能写就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指导当地实践。”
基层心声
希望对抄袭与合理借鉴做出必要区分
“用好他山之石,积蓄攻玉之力”
截至11月中下旬,多名受访公务员告诉南都记者,其所在部门已经收到上级单位通知,正推进整治公文抄袭相关工作。
一位机关干部反映,之前写公文时,为了“对仗工整、概念创新”很伤脑筋,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提整治“四风”,确实减轻了基层负担。尤其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明确要求不得随意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未经报备不得对部门内设机构和行业系统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等,这些规定实实在在地遏制了“文山会海”。
也有数名公务员不约而同地提到,希望设置“查重”等监测机制时,能对抄袭与合理借鉴做出必要的区分。其中一位受访者表示:“好的公文、好的制度,值得相互借鉴。用好他山之石,积蓄攻玉之力,只要制度、通知、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应简单判定为抄袭。”
与此同时,南都记者发现,题为《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的模板,已经出现在一些公文范文网站上。如何防止“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是一道考题,也是一个镜鉴。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 实习生 王新瑞 朱紫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