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主要工作
●审议法规、决定29件,通过20件
●作出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
●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9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82件
●听取审议24个报告
●检查1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开展1次专题询问
●开展2项专题调研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1人次
2021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
●召开42次常委会党组会议72个议题传达学习
●举行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举办5期“广东人大学堂”
2021②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纳入政治要件台账管理88项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向省委请示报告81件次
●制定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
2021③
坚持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尽责
1 全力支持“双区”和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
●及时出台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
●出台关于批准设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推进横琴合作区条例立法
●支持深圳制定或修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外商投资条例
●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
●开展大湾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情况专题调研
2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立法】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社会信用条例
修改:市场监管条例
3 巩固深化三大攻坚战成果
【污染防治】
●全面完成水、大气、土壤、固废和生活垃圾管理立法修法工作
4 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人民健康】
●推进公共卫生立法修法专项计划,制定中医药条例,修改动物防疫条例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制定平安建设条例
●修改人ロ与计划生育条例
【围绕推动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适应新时代文明新风尚】
●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
●指导汕头、潮州、揭阳开展跨区城潮剧保护协同立法。
2021④
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 密切国家机关同代表的联系
2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组织五级代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
●全年省、市、县、镇四级人大共组织34万多人次代表,开展接待群众、视察、调研等活动
3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33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重点督办加快推进我省产业链供应链智能化升级、补齐粤东粤西粤北自然灾害基础监测能力短板、应对人口老齢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等3件建议
4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3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354人次代表参加学习
2021⑤
坚持强基层固基础
●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
●出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
●连续3年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
●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
●90%县乡人大开展工作评议,16个地级以上市、117个县、983个乡镇以票决助推民生实事,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万多个,基层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
2022年主要任务
一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二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三 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着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着力加强宪法实施。
●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今年拟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1件。
●着力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今年拟安排监督项目31个。
●着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依法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着力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