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整体打包申报,扮靓425个老旧小区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10月03日        版次:GA03    作者:黄姝伦

  汕头市改造后的城镇老旧小区。

  住房问题是民生工作重中之重。汕头市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提速。

随着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汕头市住建局提高了2021年公租房保障标准,将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提高200元。

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48.27万元

  

  4月8日,汕头市住建局发布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标准的公告》。根据该公告,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金平区、龙湖区城镇户籍;家庭人数为1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00元(含本数,下同),家庭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60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汕头市住建局坚持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住房保障工作结合起来,全力改善民生,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以来,汕头市住建局共受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共344户,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共1596户,发放金额548.27万元。根据物价上涨趋势,上调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从10元/平方米提升到15元/平方米。

  另外,汕头市住建局开设专项受理低保、重残家庭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材料。截至2021年8月,官方共审核申请家庭157户,其中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36户,符合实物配租标准的87户。

  另外,协助解决抗战老兵等特殊群体住房困难等问题。今年3月,针对抗战老兵、残疾家庭的情况,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走访,协助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2021年7月,汕头市住建局会商市卫健局,明确申请公租房保障与个人计生情况脱钩,并通知各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确保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同时,在充分听取法规部门意见的前提下,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对仅因计生问题审核为不合格且尚未腾退的保障对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保障范围。这充分保障了当事人权益,进一步化解了社会矛盾。

  

重点打造5个小区为示范小区

  

  围绕群众对“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期盼,汕头市住建局扎实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

  根据相关部门介绍,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整分结合、积极申报项目,指导金平区将符合改造条件的425个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整体打包申报,积极争取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计划的总盘子;为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在整体打包的基础上,将425个小区分解成5个年度计划改造项目,进行打包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逐年实施;按照成片、就近的原则将“零、散、小”的多则10多个、少则3-5个小区整合成片区,以片区为项目单位进行申报。两年来,汕头市共申请国家、省级资金补助4亿多元。

  另外,政府部门指导实施单位采用全过程咨询服务管理模式,专题采购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牵头负责,有效服务项目全过程,高质量统筹把握项目进度、质量、成效。

  同时,督促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改造过程中的难题。指导了金平区重点打造桃园、凤园、梅翠园、福祥、南海横等5个小区为示范小区,紧扣群众生活功能需求,在确保居住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量“插花”,不大拆大建,提升小区建设的品质形象,为下来全市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引领示范作用。

采写:南都记者 黄姝伦

摄影:汕头融媒集团记者 袁笙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