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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图形警示上烟盒”作为控烟突破口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9月22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日前,有网友建议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相关制度,要求在烟盒包装上印制大而清晰的警示图片,以“降低人民群众尝试吸烟的欲望”,国家烟草专卖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卷烟包装警示研究,进一步做好烟草控制工作。相关答复一度登上热搜榜,获数百万人关注。从网络热议可以看到,相当数量的民众对于控烟常识与具体举措都有越来越多的共识,而且与包括国家卫健委以及诸多代表委员在内的意见建议不谋而合。

  坦率地说,国家烟草专卖局此番答复称得上中规中矩,基本上循着“援引相关规范—梳理现有做法—继续加强研究”的格式展开。在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范畴内,对于烟草产品上健康警语和信息所占据的比例、形式有30%的最低标准,也确实并未强制要求各缔约方必须采用图片警示的方式,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相关答复是根据现有规范尺度给出的。

  确如答复所言,随着我国卷烟包装的一系列调整和改进,现有卷烟包装符合国际公约要求,而且成人和青少年的吸烟率确实也呈下降趋势。根据国家卫健委组织编写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中国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从1984年的33.9%下降到了2018年的26.6%,但报告同时指出,中国烟民数量依然超过3亿,人群吸烟率“仍维持在较高水平”,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控烟目标尚有较大差距。这就客观上要求,国家控烟的手段、方式与尺度绝不能满足于“基本达标”的水准,而要有包括但不限于烟草包装在内的全方位战略性考量。

  现在回看网友提出的建议与更多舆论热议的方向,立足于境内外烟盒包装的明显差异以及所造成的公共观感。事实上,国际公约所述之卷烟包装警示内容“不低于30%”的要求,在实践中不少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了相当大的突破。据人民网报道,欧盟在2016年5月已发布法律,要求健康警告“必须覆盖整个香烟包装的6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控烟办公室原主任杨功焕接受南都采访时曾指出,烟草业始终都反对图形警示上烟盒包装,“担心会影响烟草业的利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提出,在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方面的公共卫生政策时,各缔约方应“防止这些政策受烟草业的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此规定看来并非无的放矢。

  事实上在国家管理层面,国家卫健委在数次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就指出,“卷烟包装上的图形警示是向公众宣传烟草危害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烟盒包装上印制图形健康警示对公众正确认识烟草危害、唤起吸烟者戒烟意愿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理论上讲,此番国家烟草专卖局答复所述的控烟规范现状、工作进展以及下一步的加强方向,也并不排斥“图形警示上烟盒”这一已经有了相当民意基础的社会建议。

  文字警示和图形警示的效果之争,本来就不应当满足于“够不够用”这一基础层面的要求,不能仅是“告知消费者烟草危害健康”这种单一诉求,而需要通过更为直观的方式将吸烟对身体有害的信息有效传递出去。当然,再恐怖的图形警示恐怕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因此放弃吸烟,但哪怕仅有百分之零点几的细微变化,也值得尝试。

  相较于公共场所控烟的执行难度,“图形警示上烟盒”这一细致的控烟举措,颇为罕见地在社会层面取得相当共识,社会公共政策的研判与制定,自当加快步伐以更好地跟进和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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